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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零點50分,長治市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一組5日、6日的最新監測數據,數據顯示,此次泄漏事件有害物質含量均低於國家標準,但是發佈會並未迴應爲何推遲上報等問題。
1月6日20時,在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團(以下簡稱“天脊集團”)苯胺泄漏事故處置進展情況第一次新聞通氣會上,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這樣表態: “真查,查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6天前,天脊集團發生苯胺泄漏事故,隨後導致濁漳河水體污染,殃及下游的安陽、邯鄲等地,一度導致邯鄲市部分地區臨時停水,一些超市發生居民搶購飲用水的情況。
在這次通氣會上,山西省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劉大山向到場記者介紹了苯胺泄漏事故發生後涉事企業、長治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採取的應急措施,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
“目前,對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責任人已做出初步處理決定,天脊方元公司總經理陳建溫、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任勇傑、儲運車間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濤已被撤職,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再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劉大山說。
續報還是瞞報,仍無定論
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位於山西省長治市境內的天脊集團苯胺罐區發生了一起因輸送軟管破裂導致的苯胺泄漏事故。此後,與長治接壤的河南省安陽市和河北省邯鄲市境內的濁漳河流域水體受到污染。1月5日,邯鄲市政府門戶網站發佈臨時停水通告,稱於當天下午“接山西有關部門通報,漳河上游濁漳河山西境內發生事故性污染物排放”,部分地區和樓房高層臨時停水。
這起由下游城市停水倒追出上游城市水污染的事件,很快引起媒體和公衆的廣泛關注,涉事企業和事發地政府是否存在信息漏報、遲報,甚至瞞報等問題一時成爲焦點。
在第一次新聞通氣會上,劉大山在介紹情況時稱,“長治市政府和企業當即迅速啓動應急預案,採取‘堵、疏、清、攔、測、告’等有效措施,斷源截污、控制蔓延,加大水質監測力度,妥善處置。”
不過,劉大山並未披露涉事企業天脊集團於何時向有關部門初次報告苯胺泄漏事故的相關情況。他繼續介紹說,“(2013年)1月5日上午,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團續報了苯胺泄漏的進一步情況。長治市政府按規定立即上報了省政府,省政府第一時間上報國務院。同時,長治市迅速向河北邯鄲、河南安陽兩市通報了情況。”
有記者問,涉事企業和當地有關部門是否存在對苯胺泄漏事故瞞報的情況?
對此,劉大山的回答是,“是否存在瞞報行爲,我們會進一步調查。”
一名天脊集團分廠的員工告訴記者,1月4日上午,當他結束休假回廠上班後,就聽說公司發生了苯胺泄漏事故。1月4日下午,該員工所在的分廠召開了副科級以上領導會議,討論苯胺泄漏事故。1月5日上午,班組長傳達了口頭通知,確認公司出現苯胺泄漏,泄漏量爲1噸多。
而來自官方的通報稱,當時苯胺泄漏的總量約爲38.7噸。發現泄漏後,相關部門同時關閉管道的入口和出口,截留了30噸的苯胺,另有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在苯胺泄漏事故發生後,長治市政府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更換破裂輸送軟管,對泄漏物進行封堵。由企業將污染物引流至潞城市黃牛蹄乾涸水庫進行處置,盡最大努力控制污染擴散。”劉大山說。
濁漳河流域化工企業被責令停產整頓
據劉大山介紹,除天脊集團採取封堵污染物並引流的措施外,長治市安監部門還組成工作組,深入長治市化工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立即停產整頓。
張保告訴記者,1月5日,山西省代省長李小鵬得知苯胺泄漏事故後,連夜從北京趕至事發現場踏勘,並責令有關部門處理事故、舉一反三。
1月5日晚,長治市政府對濁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業進行停產整頓,排查隱患。
此次發生苯胺泄漏事故的,是天脊集團下屬的子公司天脊集團方元公司。
根據天脊集團官方網站介紹,天脊集團方元公司位於山西省潞城市中華東大街天脊集團南環路,公司2003年12月21日成立,2006年底建成投料生產,是天脊集團實施“肥化並舉”戰略、全面推進第三次創業的“四大工程”之一。整個方元公司約有200名員工。
而就在2012年10月,天脊集團剛剛宣佈13萬噸苯胺工程項目進入試車掃尾階段。該項目系山西省“十二五”重點建設項目,加上此前天脊集團的13萬噸苯胺裝置,天脊集團已經成爲中國最大的苯胺生產基地。
苯胺是一種用途十分廣泛的有機化工中間體,廣泛應用於MDI、染料、醫藥、橡膠助劑、農藥及精細化工中間體的生產,尤其是作爲生產MDI的主要原料,具有較大的市場發展潛力。
現有的苯胺對人體影響的研究還不夠,不足以確定接觸苯胺會不會導致人類癌症風險增加。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不把苯胺歸類爲人類致癌物,但美國環保署(EPA)則將苯胺歸類爲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報道稱,這次建成的13萬噸苯胺項目,生產技術採用引進加拿大NORAM公司的苯絕熱硝化生產硝基苯技術和美國DUPONT/KBR公司的硝基苯液相加氫生產苯胺技術,關鍵生產設備均採用國外進口設備。
上述天脊集團分廠的員工告訴記者,天脊集團日常有對輸送管道的巡視檢查制度,但並非所有管道都在巡檢範圍。他表示,自己並不瞭解事發管道是否屬於巡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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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露事故指揮部今天上午召開第三次新聞通氣會。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表示,12月31日事發後,企業上報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噸,數量比較小,認爲這是一個一般的安全生產事故,企業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處置不會形成大事故。也沒有想到事發出現是由於企業對自身設備設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過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濁漳河造成污染。沒想到一起當時認爲一般的安全生產事故能發展成環境污染的大事,因爲這些原因,造成沒有及時上報省政府,反映了對環保污染認識不夠、警惕性不高,對苯胺進入濁漳河以後污染危害性估計不足。長治市張保表示,對此表示深深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