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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報人:江北法院
爲了房子,有人鬧着離婚,有人裝着離婚,而這對金婚老夫妻,被逼着離婚。
老夫妻一個姓徐,一個姓李,都年近70歲。結婚以來,夫妻間感情很好。
兩人一共有4個孩子,兩男兩女,都已成家立業。
3年前,徐大伯和李阿姨的房子要拆遷。這本是一件好事,兩人可分到一套50多平米和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
只是,房子要晚幾年到手。一家人商量後,決定李阿姨住大兒子家,徐大伯住小兒子家。
事情就發生在二老的“分居”之後。
去年拿到房子後,偏心的徐大伯犯了錯。他在沒跟任何人商量的情況下,將其中那套小房子賣了,錢全給了小兒子一家做生意。
這下,其他3個子女不幹了。尤其是同樣奉養老人的大兒子,更是怒火中燒,認爲老爹實在太過偏心。
大兒子擔心,偏心的老爹將剩下的房子也賣了。在這個巨大的“威脅”下,大兒子要求,父母要離婚,這樣他就能把剩下的那套房子搶過來。
結婚50年的夫妻,怎能說離婚就離婚。起初,李阿姨堅決不同意,但無奈她住在大兒子家裏,不得不低頭同意;徐大伯也不想離婚,可是子女整天在身邊逼迫。
兩個尷尬的老人只得到江北法院打起了離婚官司。
承辦法官審理後認爲,二老感情沒問題,只是礙於依靠不同的兒子,怕一起生活的兒子日後不會善待他們,才被逼無奈來起訴離婚。
最終,法官決定坐一會“和事佬”,讓一家人和好,也爲老人了一段心事。
法官多次召集老人的4個子女調解協商。經過努力,達成了協議:李阿姨和徐大伯在剩餘的一套房屋中安度餘生,直到百年之後,大兒子和兩個女兒分別繼承房產三分之一的產權。
本報通訊員諸葛寧本報記者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