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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天津北方網訊:我現年38歲,於2011年9月再婚,再婚前我生有一女,丈夫無子女。婚後想要一個孩子,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但我自從懷孕就開始辦準生證,可是直到孩子出生後準生證都沒審批下來。結果管理計劃生育的幹部還讓交“影響費”,對此我感到很不解。
我的戶籍在河北區望海樓街,丈夫戶籍在靜海縣靜海鎮一街,婚後居住在靜海鎮。婚後不久我就懷孕了,因爲屬高齡孕婦,就決定生下孩子。我和丈夫、家人幾次到靜海鎮一街村委會諮詢申請辦準生證的事,負責計劃生育的兩位工作人員都說辦不了,要研究研究,又讓我到女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我和鄰居到河北區我的戶籍所在地辦理時,居委會主任聽說我已經懷孕,就說“這個章我們不能蓋”。於是又回到靜海鎮一街村委會辦理。在我們多次催問下,2012年3月份才說,給我們找靜海鎮的計生主任問問。過了兩天,讓我們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證件拿去填表。過了幾天村裏計生幹部告訴我們說:“已經上報給了靜海鎮計生辦了,審批下來就告訴你們。”此時我懷孕6個月了。
2012年7月我生下一名女孩。因爲準生證還沒審批下來,村裏負責計劃生育的幹部來電話說,縣計生委要我們交納罰款。我們不理解,我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爲什麼還要交罰款,準生證沒辦下來,是你們給耽誤了。直至2012年12月初,村計生辦的幹部說:“你這個事我和主任賣了力氣了,你這個孩子合法但不合理,必須交五千元的影響費,交上五千元的影響費就沒事了,你在本星期內將五千元現金交到鎮計生辦或者交到縣計生委都行。逾期不交就按計劃外處理罰款三萬五千元,趕快到主任那裏交錢去吧。”
就這樣,我從懷孕後不久利用約10個月的時間反覆多次的找靜海鎮一街村委會辦理二胎準生證,急的全家人寢食不安,可是靜海鎮一街村委會負責計生工作的人員故意推託延誤,造成了孩子落地了準生證卻還沒有辦下來這個結局。現在靜海鎮一街村委會計生辦就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既然沒有出生證,所以即使孩子是合法生育也要繳納影響費。我們想不通。王建蘭-附記
接到王女士的反映後,本報立即與靜海縣計生委取得聯繫,並將王女士的意見進行反饋。靜海縣計生委非常重視,並進行答覆。
接到反饋轉天靜海縣計生委即召集有關人員深入靜海鎮及一街並找當事人進行調查瞭解。經查,王女士符合再生育條件,婚後王女士爲辦理二胎準生證,於2011年年底找到靜海鎮一街婦女主任,被告知需到女方戶籍地辦理政策內二胎審批證明,男方戶籍地負責提供再婚證明和人戶分離證明,后王女士找到戶籍地河北區望海樓街道居委會要求辦理準生證,其居委會主任告訴王女士,辦理準生證應在其居住地。2012年5月30日王女士將其戶籍由河北區遷入靜海縣靜海鎮,在此情況下,靜海鎮計生辦按照規定,目前已爲其辦理了二胎生育審批證明。
按照天津市再生育審批規定,政策內二胎審批證明由女方戶籍地負責辦理,生育服務證(通常說的準生證)的辦理需持二胎審批證明到女方居住地辦理。準生證和審批證明是兩個證。當時王女士對準生證和二胎審批證明表述不清,經過計生委幹部的調查和政策解釋,王女士本人也表示了理解;靜海縣靜海鎮一街婦女主任和河北區望海樓街道居委會主任都沒有向王女士解釋清楚二胎審批證明和二胎生育服務證的不同辦理途徑,給王女士帶來諸多不便。
縣計生委和靜海鎮計生辦也就工作人員在此事的答覆上存在的不夠耐心細緻等問題,計生委領導對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責成其當面向王女士表示了歉意,得到了王女士的諒解。關於王女士孩子出生後影響費問題(實際爲社會撫養費),按規定,出生時沒審批,要徵收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經過研究並考慮王女士家庭經濟不富裕。決定予以免收,至此王女士反映的問題已經全部得到圓滿解決。
靜海縣計生委表示,此事將向全系統幹部職工進行通報,舉一反三,要求全體計生工作人員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本報記者 樑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