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過半百的無業男子李某某,虛構大型施工項目,僞造相關文件後,以收取轉包工程保證金的方式在蘭州市招搖撞騙。僅3個月時間,他瘋狂騙得“工程保證金”160.9萬元。案發後,雖經公安人員追繳,但仍有部分贓款無法追回,給受害單位和個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1月7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