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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印度新德裡,公交車輪奸案的5名被告首次出庭受審。檢方人員說,打算尋求死刑量刑
印度一名女大學生上月在首都新德裡遭輪奸,一名未成年人參與作案,且最為野蠻,震驚社會。
印度媒體報道,未成年犯罪案連年上昇,現行法律卻無法有效懲治極端暴力的涉案嫌疑人,正面臨越來越大改革壓力。
犯罪續昇引關切
《印度斯坦時報》6日報道,印度國家犯罪檔案局統計,印度2011年發生1149例未成年人強奸案,是2000年198例的近6倍。
統計顯示,印度2011年發生25125例未成年人犯罪案,較2000年的9267例猛增171%。
印度2000年修改《青少年司法法案》,將未成年人界定年齡由16歲以下提高至18歲以下,一定程度上推昇未成年人犯罪案數量。即使不考慮這一因素,未成年人犯罪率仍呈上昇勢頭。
未成年人年齡界定修改後的2001年,未成年人犯罪案發生16509例。10年來,犯罪案上昇52%。
國家犯罪檔案局說,嚴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嫌疑人為16歲至18歲青少年。
一份關於兒童的政府調查報告呼吁,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增長勢頭應引起“高度關切”。
懲處窘境常發生
年齡界限提高後,不少人即使犯下慘無人道的罪行,也因為是未成年人而免於嚴懲。
上月輪奸案中,一名未成年嫌疑人強奸並猛捅受害女性下體,致使醫生搶救受害人過程中不得不切除她的部分腸道。5名成年嫌疑人因涉嫌強奸、謀殺等面臨終身監禁或死刑,而這名未成年嫌疑人將在未成年人法庭接受審理,法律規定的最高懲罰只是3年拘禁。
《印度時報》7日援引另一案例報道,一名年輕人2007年8月殘忍奸殺一名6歲女童,繼而碎屍,把殘肢扔入兩個公共廁所。法庭予以定罪,判處他死刑。
這名罪犯提起上訴,自稱犯案時是“未成年人”。新德裡高等法院責任審理法庭調查確認罪犯年齡。經骨齡鑒定推斷,罪犯行凶時年齡在17歲至20歲之間,高等法院不得不調查他的家人,以確認准確出生時間。
最終,罪犯兩名姐姐的證詞得到采納,高等法院去年11月作出有利於罪犯的裁定,死刑判決因而撤銷。
嚴懲呼聲日益高
這一司法窘境正因輪奸案而受到更大關注,印度社會嚴懲未成年人嚴重性暴力的呼聲日益高漲。
《印度時報》報道,新德裡高等法院女檢察官裡查·卡普爾致信政府,呼吁游說最高法院,乾預2007年奸殺女童案裁決。
卡普爾說,罪犯的行為“邪惡、策劃周密”,顯現一名犯罪分子的“成熟技能”,因而不能被視為“所謂醫學未成年人”。法庭不應該置案情的殘忍於不顧,只考慮“可能因為區域、飲食、種族而有區別的非決定性”醫學證據。
針對上月輪奸案,印度婦女和兒童發展事務國務部長克裡希納·蒂拉特4日說,打算修改關聯青少年犯罪的法律,年齡超過15歲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嚴重性侵犯罪行,將移交普通法庭審理,而不會免受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