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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看到了之前在網上流傳的,關於這份羅列了《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付費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中多條細則的文件。
文件顯示,“辦法”早在2012年11月12日下發,發佈單位爲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波市衛生局、寧波市財政局、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而文件下發單位爲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衛生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
對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許處長解釋說,文件只是主要針對醫保經辦機構以及定點醫院等的“管理辦法”,和普通就醫市民並不直接相關,具體的結算支付辦法看上去顯得專業在所難免。
據許處長介紹,新的醫保結算辦法已從2012年5月就開始陸續實施,並最終在2013年9月1日前推廣到全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