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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原副書記貪污千萬
被抓後欲策反乾警
官場叱吒風雲、不可一世,被永州政界、商界和民眾稱為『久哥』的永州原市委副書記唐長久,憑其位高權重及盤根錯節的社會關系,貪污受賄巨額財產,即使在案發被捕後,仍企圖策反辦案人員,但最終難逃法網。該案的成功破獲,提供了由證到供依法辦案的范例,是迄今為止衡陽市檢察機關實施偵查一體化、跨區域辦案規模最大的案件。
案情:
濫用職權致國家損失上千萬
唐長久,男,1954年農歷九月二十九出生,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永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兼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副廳級),永州市第三屆人大代表。為人講江湖義氣,辦事獨斷專行,且任職從未離開過永州,被人稱為『永州王』。
經法院審理查明:唐長久在擔任永州市委副書記兼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期間,濫用職權,違反國土、規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處理、決定永州市濱江1號宗地擴大供地面積等有關事項,為開發商楊某謀取不正當利益,造成國家土地出讓金損失1534.35萬元;在擔任江永縣縣委書記、永州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秘書長、永州市委副書記、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開發、工程建設、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65.44萬元,其中未遂16萬元。
偵查:
『久哥』試圖策反辦案民警
唐長久政治閱歷深、社會關系廣,反偵查能力強,一度給辦案乾警帶來麻煩。且該案系異地查辦,證據量非常大,光是調查取證的對象就達380餘人次,覆蓋省、市、縣、鄉四級,相當部分是在職的黨政領導乾部,有的還是經唐長久之手提拔的乾部。同時該案的利害關系人一般都與唐長久結交多年,已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口供獲取難度大。
調查之初,唐長久根本不把辦案乾警放在眼裡,態度傲慢,甚至公然利誘試圖策反辦案乾警。辦案乾警決定首先打掉唐長久的囂張氣焰,於是單刀直入地質問唐長久:濱江廣場1號地是誰一而再再而三地力排眾議,給國家造成的上千萬損失誰來承擔責任?你作為一個副廳級乾部,沒有掌握你的犯罪事實會輕易動你嗎?幾句話戳痛了唐長久的軟肋,坐在地上痛哭流涕。
另外,唐長久案攻堅時正值唐的父親生病住院,他知道後非常擔心父親發生意外。在這種情況下,辦案乾警從人性化辦案角度出發,答應帶他去醫院看望。幾番較量,情動人心,唐長久的態度有了明顯變化,對問話也配合多了。
突破:
巧施離間計,『情書』變『勸降信』
其次,巧施離間計,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唐長久案發前與情婦馮愛華訂立了很長時間的攻守同盟,兩人的心理防線非常堅固,辦案乾警多番造勢卻收效甚微。辦案人員精心設計,故意讓唐長久跟馮愛華通信,不留痕跡地對唐長久的親筆書信加以修改,由此『情書』變成了隱約招供的『勸降信』。馮愛華果然信以為真,辦案人員適時宣講法律、政策、案例,讓其認清形勢,選擇好出路,由此一舉突破了馮愛華的心理防線。
2012年5月17日,衡陽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唐長久構成濫用職權罪與受賄罪,判處唐長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一審判決後,唐長久未提出上訴,檢察機關未提起抗訴。據《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