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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嶽付玉通訊員曲明李英傑)昨日,記者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自1月1日起,本市開始受理2012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納稅人可到主管地稅局辦稅服務廳或登錄天津市財政地稅政務網下載相關材料,填寫申報表,通過網上申報、郵寄申報和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等方式,在3月31日前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據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今年,爲方便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2013年1月份徵期後,地稅部門將系統整理2012年度個人納稅申報情況,集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納稅人收入信息,在發放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過程中,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併送達納稅人。納稅申報結束後,對未依法申報、申報不實或有偷逃稅行爲的,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據介紹,近年來,市地稅部門全面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扣繳申報工作。通過扣繳明細申報數據的分析比對,基本掌握了本市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涉稅信息,特別是重點加強了高收入領域、壟斷行業、新興產業,以及勞務所得、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的徵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