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訊網上幫辦任亞如即時播報喬女士是西青區梅江康城的業主,由於遲交2012—2013年度的暖氣費,1月4日被梅江康城供熱站停暖。1月5日,喬女士的家人打算到供熱站交費,卻被告知要交100元接管費,對此喬女士表示無法理解。
喬女士告訴記者:“1月5日交費時,供熱站的工作人員說,先交100元接管錢,不交就不收供熱費。供熱站的人員還說,他們已經把管剪斷,不交100元接管費就永遠不能供熱。”
對此,喬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我認爲供熱沒有按照合同逾期一個月後才停氣,並且在沒有任何提示通知的情況下剪斷了管子,並且私自收取費用,態度強硬,十分的不合理。我想諮詢一下,是否有關於收取接管費的規定?”
關於接管費的問題,記者首先諮詢了天津市供熱辦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聽過接管費這樣的費用,可以直接找供熱站了解情況。”
1月8日,記者聯繫到梅江康城供熱站站長陳先生,他對此迴應:“停暖的住戶都是因爲沒有在1月1日之前交費,已經產生了滯納金,補交暖氣費的時候,我們沒有要滯納金,而且考慮到人工費和管件費用,就打算收100元接管費。”
記者從陳站長處瞭解到,供熱站已經同意不再收取接管費。陳站長說:“這件事情也怪我,沒有提前向房信供熱有限公司彙報,現在公司已經下達通知,不讓再收取接管費。對於已經交了接管費的業主,我們也會退款。”
關於喬女士質疑1月4日停暖,沒有按照合同執行的問題,陳站長表示:“按照規定,沒有繳納取暖費的在1月1日就可以停暖,但是我們考慮到元旦過節,所以纔在1月4日停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