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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月,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佈草案,要求電動車和混動車低速行駛時發出噪音,避免因爲過於安靜導致行人無法發現車輛並及時規避。
NHTSA表示,若電動車和混合動力車行駛速度低於18英里/時(29千米/時),需要增加行人可感知的噪聲,從而確保行人和騎自行車者能夠從街道背景噪聲中辨認出電動車的存在;在行駛速度高於18英里/時的情況下,車輛能夠發出足夠的噪音,而無需增加任何聲響。NHTSA的草案已經發布,未來60天公衆將進行評議。
根據NHTSA統計,當前每年電動車和混動車因“過度安靜”造成的35人喪生,2,800人受傷;如果該草案能夠得到通過,上述傷亡將得以避免。3年前美國國會就已經要求頒佈相關法令。
按照草案估算,一輛電動車增加揚聲器的總成本約爲35美元,其中揚聲器造價30美元,因增加設備帶來的車輛壽命期內油耗成本爲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