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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央紀委、監察部今天上午10點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兼新聞發言人黃曉薇通報了2012年執法監察、糾風工作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情況,全文如下:
關於2012年執法監察、糾風工作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的通報
(2013年1月9日)
根據《行政監察法》,對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人民政府決定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是監察機關的兩項重要職責。2012年,各級監察機關在履行這兩項重要職責中,堅持從嚴執紀、強化問責,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辦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在執法監察工作中,重點查辦了以下4類案件。
一是工程建設領域案件。2009年,中央作出了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中央要求,認真治理招標投標等重點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紮實推進招標投標監管體制和市場體系建設,着力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1.11萬件,立案5956件,查實5022件,有3780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331名黨員幹部受到組織處理,有1097名黨員幹部被移送司法機關;另有1204名非國家公職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比如,安徽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李忠金,在擔任淮北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包、土地拍賣等方面謀取利益,受賄共計201萬元人民幣、6萬美元、6萬元港幣,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二是生產安全事故案件。生產安全事故的成因複雜。從監察機關參與調查處理的事故來看,事故發生既有生產者違法違規的問題,也有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中央始終高度重視查處和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有關部門和地方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近五年來,總體上生產安全事故連年下降。2012年,監察部直接參與調查處理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案件6起,共有10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括廳局級幹部7人、縣處級幹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3人;尚有2起事故正在抓緊調查處理,分別是:陝西省延安市包茂高速“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肖家灣煤礦“8•29”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監察部在參與事故調查處理中,還深挖案件線索,直接查處了3起事故背後隱藏的腐敗問題;督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29起,已辦結7起,有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2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2年,監察部制定並頒佈了《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已經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項規定的出臺實施有利於規範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也將推動有關方面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糾正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法違規問題2.75萬個,有389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依據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按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爲處分辦法》規定,經監察部審覈,42名有關地方政府負責人、國土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監察部對河南省上蔡縣違法鏟麥毀苗問題和廣東省清遠市連山縣大龍山礦業有限公司違規採礦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四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糾正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問題2.21萬個,有30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監察部實地調查處理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監察部還督辦了廣西荔浦縣荔浦河上游採礦排污問題,有2人受到政紀處分、1人受到組織處理。最近,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廠“12•31”苯胺泄漏事件發生後,已經有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省監察廳已介入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論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此外,還查處了一批違反節能減排、水利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在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中,重點查辦了以下7類案件。
一是違法違規徵地拆遷案件。2012年全國共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427件,有437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國務院糾風辦重點督辦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3•14”違法強拆案、河南省扶溝縣徵地拆遷補償不到位引發農民跳樓身亡案、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鎮諸葛店村違規暴力拆遷案等11起典型案件,有55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問責處理,另有3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以“3•14”違法強拆案爲例,經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承攬拆除工程的有關人員在一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召集24名社會人員對11戶居民房屋實施強拆。問題查實後,對25名違法人員進行了處理,其中8人被行政拘留,1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等6人受到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或誡勉談話。
二是損害農民利益案件。全國共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流轉、耕地佔補平衡、土地整治中損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2萬餘件;查處哄擡農資價格、製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問題3.5萬件,涉及金額4.7億元;受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損害農民利益問題5511件,經查處,有2227人受到責任追究。典型案件有河北邢臺大正化工公司“問題化肥”案。經查,該公司無證生產並在河北銷售氯離子含量超標的復混肥,共造成石家莊等4市12縣(市、區)1.86萬畝農作物減產、1969個農戶受害。事後,河北省有關方面責令該公司與經銷商賠償農民損失共計641.93萬元,邢臺經濟開發區農業辦公室副主任、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分管副局長等3人受到政紀處分。
三是教育領域案件。全國共糾正和查處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違規設立的教育收費項目231個,涉及金額1.9億元;查處擠佔、截留、挪用、騙取國家教育經費問題370件,涉及金額1.7億元;查處各類學校亂收費問題涉及金額4.8億元,清退3.4億元。有4858人因教育亂收費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其他處理。比如,2012年3月,湖北省荊門市京山一中學生因對學校往年違規收費不滿,在校方就春季教輔材料徵求意見時焚燒書籍表示抗議。問題查實後,湖北省有關方面責成京山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進行了誡勉談話;縣教育局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免去局長職務;縣教育局副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該校校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四是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案件。全國共查處食品安全問題1.12萬件,有8428人受到責任追究;查處藥品安全問題5036件,有3009人受到責任追究。國務院糾風辦會同有關部門就鉻超標藥用膠囊問題,對全國18家藥用明膠生產企業和117家藥用膠囊生產企業開展了檢查,查出鉻超標藥用膠囊生產企業15家。經調查認定,少數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對明膠和藥用膠囊生產日常監管不力,是鉻超標藥用膠囊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浙江、河南、四川、重慶、江西、河北等6省(市)監管部門的76名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問責處理或誡勉談話,其中涉及廳局級幹部7人、縣處級幹部24人、科以下幹部45人,還有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五是電信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全國共整治電信領域違規收費、惡意誤導消費者等突出問題3181個,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強行扣費、違規營銷、惡意吸費、捆綁銷售、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擴大範圍收費等違法違規問題3337件。
六是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的案件。各級監察機關、糾風辦參與檢查保障性住房項目3.6萬個(次),查處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工程質量和分配使用過程中的違紀違法問題340件,有382人受到責任追究。此外,對貫徹執行國家調控政策不到位的一些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七是公路“三亂”案件。全國共查處公路“三亂”問題(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1671件,有1876人受到責任追究。國務院糾風辦督促有關地方嚴肅查處了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交警執法程序不規範及交通協管員違規執法、吉林省國道黑大線超限超載運輸檢測站亂收費、河南省獲嘉縣交警亂收費等7起公路“三亂”典型案件,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此外,還查處了一批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投入資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法問題,以及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收受回扣、紅包、開單提成和各種亂收費問題,對有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