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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記者馬蘭報道機場茶座計時收費,人均消費200元;在火車站的小型超市,貨品價格遠遠高於城區超市售價。又到一年春運時,南來北往的乘客頻繁穿梭於各大機場和車站,可這些公共交通樞紐站內的高價餐,讓人有些受不了。由於張先生的工作需要,他常年往來於各個城市之間。因爲需要趕時間,很多時候,張先生都需要在機場、車站餐廳或者超市購物。“我在機場吃過最貴的套餐150元,而且質量遠遠要低於它的價值,我覺得這就是一種壟斷。旅客在進入機場、火車站後,只能選擇裏面的餐廳和超市,而價格確實高得離譜。”張先生說。臨近年底,各大機場車站旅客集結,提供購物服務的這些店鋪讓旅客望而生畏。旅客們認爲,商家這樣標高價銷售,是侵犯了作爲消費者的權益,不合理的標價有悖於正常的市場秩序。
除了旅客叫苦,店鋪老闆也連連喊冤,店鋪租金、運輸成本,這些綜合費用都要遠遠高於市區店鋪。除此之外,由於商鋪處於特殊位置,店鋪老闆還要承擔一定風險,所以高售價還是有理有據的。那麼,開在交通樞紐的這些商家標高價售賣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作爲消費者的旅客有沒有被侵權。
◎律師評析:
天津澗聯律師事務所楊晶律師認爲:雖然國家餐飲業、零售行業實行的是放開價格,國內機場火車站等餐飲、零售業的定價合法,但卻存在很多不合理。消費者付出昂貴費用,卻買不到等值等價的商品和服務。機場餐飲業零售價具有一定商業壟斷性,應改市場調節價爲政府指導價,或機場應當考慮引進更多的平價連鎖餐飲零售店,並實行同城同價,政府方面也應該適時地給予更多的行政干預,縮小因爲區域位置的特殊而引起的物價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