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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再提高調整-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研究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據新華社電國務院9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會議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羣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爲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國家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12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會議要求研究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確保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保持穩定並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