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醫務人員在為中槍者治療 圖TP
本報訊長沙消息:昨天上午,長沙市區內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其中一人持自制火藥槍將對方臉部擊傷。目前,芙蓉公安分局已將涉案雙方當事人控制,並成立專案組徹查此案。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對外公布,昨天上午10時35分許,有群眾撥打110報警稱,在芙蓉區晚報大道南湖建材大市場路段有人打架。接警後,芙蓉公安分局迅速調集警力趕赴現場處置。
經初步查明,案件系李某(男,42歲)與他人債務糾紛引起,雙方約定10日到法院調解,但未達成一致。後李某等人駕車行駛至晚報大道時,遭彭某(男,36歲)等人駕車攔截。彭持自制火藥槍將李某臉部擊傷(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李某遂隨手拿起磚頭將彭某頭部砸傷。
目前,芙蓉公安分局已將涉案雙方當事人控制,並成立專案組徹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