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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寫作』不是一個新概念,它早在20世紀40年代就由聞一多提出,後被朱自清用來稱譽馮至《十四行集》所蘊涵的哲理特征,朱自清認為,『聞一多先生說我們的新詩好像盡是些青年,也得有一些中年纔好。馮先生這一集大概可以算是中年了』。顯然,這裡的『中年』意味著某種沈穩和成熟。上個世紀90年代,一些詩人鄭重提出了『中年寫作』,他們認為:『中年寫作與羅蘭·巴特所說的寫作的秋天狀態極其相似:寫作者的心情在累累果實與遲暮秋風之間,在已逝之物與將逝之物之間,在深信與質疑之間,在關於責任的關系神話和關於自由的個人神話之間,在詞與物的廣泛聯系和精微考究的幽獨行文之間轉換不已。』在詩人眼中,『中年寫作』指向的並非某一年齡或時段,而是某種寫作的心境和態度。在這種情勢下寫作,不僅僅憑借激情與纔華,更多的是依靠『對激情的控制』,依靠『綜合的有效纔能』、『理性所包含的知識』和『寫作積累的經驗』。
據此,將郝澤軍的這本詩集《月亮的訴說》稱為『中年寫作』當之無愧。正值中年的郝澤軍不再像年輕時那樣直抒胸臆,而是托物抒懷,把自己的抱負、情操和志趣寄托在所吟詠的客觀事物之上,流動著審美主體的生命精神。《草原巡行》、《謁『油松王』》、《桌子》即是。這些詩詠物為賓,抒情為主;意蘊豐富,寄托深婉;既能見出詩人的身世、遭遇和品性,也能表現詩人的藝術修養和個性。
在這個工具理性的時代,詩歌的抒情性受到了強有力的遏制,『消遣』、『娛樂』成為關鍵詞,『削平高度』內化為社會主潮,復制藝術品像白菜一樣普遍,情感消逝的詩歌泛濫成災。絕大部分詩歌因缺乏詩人獨特的內心體驗而名不副實,浮泛吶喊之聲不絕於耳,郝澤軍的詩卻一路堅守詩歌精神。郝澤軍在一切都世俗化的環境裡沒有喪失自我,而是憑借一顆獨一無二的心靈訴說,在詩中積極弘揚正面的思想,彰顯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
郝澤軍的詩按題材劃分,大致可分兩類:一類是意識形態很強、感情激越的法律詩歌;一類是情感含蓄的個人哲詩。前者以謳歌戰友為主旨,實錄生活中的真善美,抨擊現實中的假惡丑,旨在彰顯警察意識;後者借助繁復的意象,表達詩人對社會,對人生,乃至對整個人類的獨特思考。
《老警》、《我們——獻給我親愛的刑警隊友》、《蔣敏,我們記住了你的名字》、《警花出更》等詩歌時代特征明顯,行業特色突出,屬於典型的現實主義詩歌。它們客觀描寫社會現實,譜寫人民警察形象,真摯地贊美警察,『大我』之情溢於言表,而詩人的主觀自我則藏於幕後。這些法律題材詩歌以敘事為主,多是借助如槍、花、盾、劍等公共意象或傳統意象來抒發警察情懷,詩意澄明。在審美價值觀念中包含了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
也許是職業使然,我從這些為數不多的法律題材詩歌中讀出了共鳴,與郝澤軍同聲相應,同氣相求,達到了身心俱忘,物我不分的境界。而那些其他題材詩歌通過象征手法,詠物見志,以感人的藝術形象深刻地揭示生活的真理和人生的意義。詩歌是抒發性靈、宣泄情感的產物。郝澤軍的詩更加強了對自身內心世界深入全面的開掘,更注重豐富深邃的心理體驗與情感傳遞。因此,愈發穩健、成熟的郝澤軍的詩是可列入中年寫作的。
詩集中法律題材詩歌與其他題材詩歌相較,前者處處充滿普遍的象征,後者則是以特定的象征居多。何為普遍的象征?簡言之,即約定俗成之物。如中國古典詩歌中用香草美人比作君子,而郝澤軍詩中的《警花出更》則把警花比作『蓓蕾』。如果說《草原巡行》、《謁『油松王』》中的象征是普遍的,那《桌子》中的象征則是特定的。所謂特定的象征,又稱『個人象征』,指詩人為表達自己特定思想情感創造的獨特的象征意象,是詩人獨特的審美聯想的產物。解讀這類象征,需要借助詩人的經歷、思想乃至時代背景等更大的意義系統來加以解讀。
曾幾何時/身枝招展華蓋遮日/漫山遍野的伙伴/吶喊聲如驚濤呼嘯/可此時它卻孤寂地堅守著/堅守著他人的信念/沒有一點私念/甚至連希望和期待也屬於他人
桌子的堅守、無私、默默無聞,與警察品格相似乃耳。詩人郝澤軍從基層民警乾起,經過摸爬滾打,經受血與火的考驗,纔走到領導崗位。他的成績的取得,與兄弟戰友的支持是分不開的。故此,『桌子』就是郝澤軍戰友的隱喻。《桌子》與《我們——獻給我親愛的刑警隊友》便形成互文。
郝澤軍筆下沒有丑陋、病態的怪異意象,與象征主義詩歌無緣,而是用優美、純淨、和諧的意象體系來描繪生活,力圖深刻地表達自己對於人生的廣泛體驗,進一步完善詩歌的藝術表現力,在感傷的筆觸中流露出樂觀主義情懷,在哀愁之中伴有理性的思考。
在浮躁功利的當下,對文字充滿敬畏的國民不多了,潛心錘煉詩句的國人就更少,而公務纏身的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郝澤軍卻能在喧嘩中堅持『中年寫作』,實屬不易。盡管他的詩作不多,但每首詩都是歷練的沈淀、叡智的寫照、真性情的流露,且意蘊豐厚。『夫桃李不言而成蹊,有實存也;男子樹蘭而不芳,無其情也。』(劉勰《文心雕龍·情采篇》)意即寫作要有真情。文學之情,是真情,不是做作之情,不是虛情假意。竊以為,郝澤軍的詩之所以耐讀,皆是因為詩人的真情投入。
(郝澤軍文學作品集《月亮的訴說》已由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郝澤軍現為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本文作者系全國公安文化理論研究專業委員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