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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企及的汽車『三包』
汽車買賣中『買車容易退車難』的現狀今後有望徹底改變。日前,汽車『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政策的配套國家標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及三包憑證(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據悉,這是該《征求意見稿》9年之間第4次向公眾征求意見。
『雖然《征求意見稿》解決了很多消費者期待的問題,如三包期限,發動機、變速器或其主要零件更換兩次可退貨,明確汽車零部件三包范圍等等,但毋庸置疑,鑒定程序是整個《征求意見稿》的核心,也是消費者維權的關鍵。』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直言不諱,『不明確鑒定標准並設立相應機構,產品質量是否有問題還是由企業說了算,那「三包」就是一句空話,消費者權益難以實現。』
消費者兩年內上百次去4S店修車
『7天包退,15天包換』、『「三包」期內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工作,可免費更換』。在家電、手機通訊等行業,所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均可享受上述相應的『三包』服務。但同樣作為商品,汽車卻一直享受『特權』——只修不換。
『某國內知名品牌的車主在兩年之內為修車去了100多次4S店,車企就是不肯換車,這也難怪近來出現集體砸車,驢拉車,甚至給汽車開追悼會等極端的維權方式了。』對於汽車享有的『特權』,邱寶昌也有些無奈。
在諸多問題車的車主中,江蘇宜興的任先生絕對算得上是幸運者。2009年11月16日,任先生從當地4S店廣海元公司購買了一輛1.8T邁騰轎車,車價21.08萬元。在此後的近兩年間,汽車變速箱頻發故障,先後三次返廠更換。任先生認為自己購買的汽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向經銷商提出更換新車的要求,遭到拒絕。2011年底,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經銷商對問題車輛予以更換。法官依據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最終判決4S店為任先生更換車輛。該案也是目前我國在汽車『三包』問題上判決4S店進行整車更換的首起案例。
該案讓業內專家和廣大消費者對汽車『三包』政策的出臺充滿期待。有媒體報道,目前我國的汽車保有量已經超過1億輛,連續3年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市場。『盡管仍然有諸多問題需要逐步落實,汽車「三包」政策的出臺不管對於國內的汽車廠商還是消費者,乃至對於中國的汽車消費市場的成熟都有積極作用。』邱寶昌說。
『鑒定一個零部件的費用就達上萬元』
據統計,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1.68萬餘件,同比增長19.2%,投訴量再創新高。
然而,在眾多投訴的案例中最終通過鑒定實現維權目的的消費者卻微乎其微。『我經手辦理的案件中沒有一起消費者是通過鑒定程序成功維權的。』有著多年從業經驗的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遺憾地說。
是什麼阻擋了消費者通過鑒定維權的道路?『車輛質量鑒定費用高昂,往往一個部件的鑒定費用就達萬元以上,整車的鑒定費用可能超過車輛本身的價值,普通消費者難以承受。』邱寶昌說。『我所承辦的一起案件,賓利轎車在行駛過程中前轉向拉杆斷裂,超過上百萬元的鑒定費用最終讓消費者放棄了鑒定,接受了法庭調解。』張金澎律師經手的案件也佐證了鑒定費用過高的現實。
此外,現有汽車質量方面的檢測機構太少、不夠中立,鑒定程序繁瑣、周期較長,也是讓消費者止步鑒定的原因。張金澎告訴記者:『車輛質量鑒定有著很嚴格的規定,與其他司法鑒定不同,對消費者而言,並非簡單出錢就可以做鑒定。只有消費者和廠家或銷售商雙方都同意做鑒定,相關鑒定部門纔可以受理。而在現實中,廠家或銷售商一般不會同意進行鑒定,故在訴訟前一般消費者將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車輛存在質量問題,只有在訴訟過程中由相關司法部門委托鑒定後纔能明確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因此,多數情況下都是廠家自行鑒定,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讓消費者無法認可檢測數據或鑒定結論。
可借鑒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模式支付鑒定費用
《征求意見稿》發布以來,很多網友對其中檢驗和鑒定的條款提出質疑,認為該條款的操作性不強,需要細化。
那麼,鑒定程序如何設計纔能彰顯公平公正高效?『最起碼要遵循三個原則。』邱寶昌說,『第一,要便於消費者檢測,讓消費者可以自由提起鑒定。此前的鑒定機構一般並不接受消費者個人申請的鑒定,給廣大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第二,鑒定費用要低廉,建議消費者先預付一部分費用,餘下的部分由國家相關機構按照車企銷售車輛的情況按比例提取,比如,車企每賣出一部車提取100元作為鑒定費用,具體程序可借鑒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執行。第三,選擇獨立於廠家之外的機構充當鑒定機構,為保證公正性,只對問題車事故車等二手車進行檢測,不檢測新車。』
目前,我國具備檢測條件的機構都與汽車生產廠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基本不存在相對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針對此現狀,張金澎建議,可由國家出面設立獨立的第三方鑒定機構,由獨立於車企的出資人出資,由相關的行政部門和社會大眾對鑒定機構的運行模式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