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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日前,和平區法院與團區委、區教育局、區婦聯共同舉行了《關於合適成年人蔘與刑事訴訟實施意見》簽署暨合適成年人聘任儀式,正式啓動了“合適成年人”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審判活動中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
儀式上,區法院有關負責人宣讀了《關於合適成年人蔘與刑事訴訟實施意見》,區法院、團區委、區教育局、區婦聯四家共建單位有關負責人簽署了《實施意見》。在今後的工作中,共建單位將按照《實施意見》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發揮“準家長”的作用,把“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的工作機制常態化,長期開展下去。區法院將進一步規範和提高審判人員的司法行爲和司法能力,推動未成年人工作取得更大進步。
和平區首批受聘的合適成年人從區法院負責人的手中接過聘書,表示在今後要加強法律和相關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維權工作能力。在涉及未成年人的訴訟中履行監督、溝通、撫慰、教育未成年人的職責,以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爲出發點,推動社會管理的創新,爲司法工作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