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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朱丹】爲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保證校外配餐工作優質安全,昨天市教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公開招標,擇優選擇中小學校外配餐企業。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是轄區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指導監督中小學校和配餐企業的校外配餐服務活動。學校校長是本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公開招標,嚴格審覈配餐企業的資質、供餐能力及服務質量,擇優選擇中小學校外配餐企業。要吸收部分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代表參與招投標。
各學校要與中標企業簽訂配餐協議,協議中必須明確食品的質量、餐量、價格、食品安全等內容。確定、變更配餐單位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查,學校不得擅自變更配餐企業。嚴格執行禁止中小學亂收費的相關規定,嚴禁學校在配餐過程中加價收費,學校不得參與配餐企業分紅、獲取職工福利、索取回扣。原則上學校教職工不得與學生使用同一家配餐企業的供餐,確實無法分別供餐的,教職工必須自費就餐。
學校要在每學期開學初向學生和家長公佈配餐企業名稱、配餐協議、收費標準、主副食的餐量等信息,並定期公佈菜譜及伙食賬目,接受家長及社會監督。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食品衛生監督部門,加強對學校配餐企業的監管;嚴格執行配餐企業備案登記制度,對不誠信的配餐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加強對轄區內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的財務審計和監督,每年採取定期檢查和抽查等形式進行檢查評估。市教委將根據各區縣、各學校實施校外配餐工作的情況,不定期地組織部分區縣教育局、學校和有關處室,對全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工作進行抽查,並適時對先進單位、學校和較差學校情況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