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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倫敦電倫敦奧運會上的“扔瓶事件”昨日有了進展。倫敦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在男子百米飛人大戰前向場內投擲塑料瓶的英國醉漢傑爾·韋布犯有“以威脅、暴力手段破壞公共秩序罪”。
在法官阿什沃思看來,儘管34歲的韋布當時正處於狂躁症發作中,但應該能夠控制住自己的行爲。
“我確信他在扔瓶子前衡量了可能會被抓住的風險,他的目的就是擾亂博爾特的起跑。”阿什沃思說。
據悉,該案將在2月4日宣判。阿什沃思表示,會盡量把懲罰力度限制在社區範圍內。
2012年8月5日的奧運會男子100米決賽,韋布拿着一張作廢門票堂而皇之地通過了層層安檢進入場內,並且徑直坐在了前排位置上。
起跑前,韋布持續衝着博爾特大喊:“尤塞恩(博爾特),你輸定啦。”之後又在開賽前幾秒向跑道扔了個塑料瓶子。不過好在牙買加“閃電”並未受到影響,以9秒63稱雄。
檢察官魯濱遜表示,韋布的行爲是“魯莽和不負責任的”。“男子100米決賽是倫敦奧運會最受矚目的賽事之一,全世界數百萬體育迷通過電視轉播信號觀看比賽,還有很多運動員爲此訓練了好幾年,差一點就讓這件事給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