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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籌劃新年度工作時,在政工網開闢專欄,請大家出謀劃策。一位“反彈琵琶”的網友提出,不能只想幹什麼事,還應想想哪些事不能幹或應少幹。此帖一出,“頂”聲一片。
世上的事都是幹出來的。只說不幹、光喊不練,等於零。但多與少、干與不幹是個相對的概念。華而不實的事幹多了,真正有用的事就幹得少;做表面文章多了,紮實的工作就會做得少。相反,減少一些形式主義的東西,就能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想想哪些事要少幹,有利於多幹那些該乾的事,把該乾的事幹得更好。
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除了嚴格要求黨員領導幹部“要幹什麼”“要怎樣幹”,還詳細規定“不能幹什麼”“不能怎樣幹”。很顯然,只有嚴格控制那些不能做、要少做的事,才能做好那些要做的事、該做的事。
實際工作中,有人往往對做什麼考慮較多,比如,每年要辦成多少事,解決多少問題,等等。而對不做什麼想得較少,比如,如何減少上層活動,減少各類工作組和不必要的檢查考評,等等。其實,這種“減”,是另一種形式的“加”。善做“減法”,才能帶來“加法”效應。形式主義的東西減少了,才能更加務實地做好服務基層的工作。一些單位該乾的事沒有幹好,就是因爲不該乾的事幹得太多;不該做的事做得多了,勢必影響該乾的事情的落實。
一個人幹什麼、不幹什麼,最能反映人品官德、思想境界。講排場、擺闊氣,熱衷於迎來送往、拉拉扯扯,工作肯定虛頭巴腦;不看風頭、不跑上頭,不事張揚、不圖虛名,工作必然腳踏實地。時間恆定,人的精力有限。忙了這裏忙不了那裏,這方面的時間用得多,那方面的時間就用得少。虛事做得越多,對基層損害就越大。
抓基層打基礎,並非什麼事都要多幹,有些事不幹或少幹,效果可能會更好。新年伊始,大家在籌劃工作時,不能光想要多幹什麼,還要多想不幹什麼、少幹什麼。
(作者單位:武警青海省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