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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用戶登記實名制就要實施了,屆時,用戶辦理移動電話入網、過戶、變更等業務時,需要進行真實身份登記,否則運營商可以限制、暫停、終止服務。
如果從保護自身安全的角度上說,估計大多數手機使用者都會稱道,畢竟每個人都有被垃圾信息騷擾,甚至經歷手機詐騙的經歷,如果真能實名制,這種危險就減低了很多。更何況,現在越來越多的用戶通過手機購物、發送郵件,手機銀行、手機支付寶,已經涉及到了資金往來,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就顯得尤爲重要,很多企業也會鼓勵用戶進行實名認證,某種意義上,手機實名制已經有了水到渠成的意思。
另一方面,對於“手機實名制”的擔憂同樣是出於安全考慮的,比如會不會有違法分子藉助技術手段,或者與公職人員勾結,對公民進行監聽?而一些運營商或國家機關,違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如果這個問題在實名制之後依舊存在,實名制之實就要打折扣。
手機實名制是件好事,但之後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誰來監督手機實名制實施方:電信運營商?運營商是商家,不是政府部門,利益是其追求的主要目的,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督,只要利益能增加,就難免使實名制不實。
電信服務的監管問題積蓄良久,早就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候,如果真能借助手機實名制這個舉措的實施而從根本解決,手機實名制帶給我們的就不僅是來自一方面的安全了。目前,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已經修正強化了對“監聽”的程序性規定,《刑法》也增加了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相關罪名,近年來,一系列侵犯、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陸續被查處,這些都是示範,應該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佟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