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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約通訊員章偉聰記者袁瑋)因承諾的服務及品質保證未能兌現,股民黃先生將一家投資諮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學費3000元。近日,長寧區法院對這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法庭確認這家投資諮詢公司不具備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應將3000元學費返還黃先生。對股票買賣頗爲鑽研的黃先生,2011年6月參加了一個名爲“K線攻略”的教學班,學費3000元。教學內容包括:K線及K線組合買賣信號、特殊均線買賣信號、成交量買賣信號、技術指標買賣信號、籌碼選股及買賣信號等。主辦方“上海吉證”投資諮詢公司在黃先生報名時承諾,學員可以多次重複上課直到學會爲止。如有缺課,可以補上;如不滿意,可以退款。然而,幾堂課聽下來,黃先生感到實際效果與宣傳的相去甚遠。而且,想要補課,吉證公司也以種種藉口推諉。去年6月,黃先生向法院起訴,要求吉證公司退還3000元學費。
此案審判長葉其成表示,國家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走勢,投資證券的可行性,以口頭、書面、電腦網絡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形式向公衆提供分析、預測或建議的業務,必須先行取得中國證監會授予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證書或者證券投資諮詢人員執業證書。根據上海證監局網站公佈的上海轄區投資諮詢機構名錄,被告吉證公司未列入名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