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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在一家兒童福利院玩游戲 圖TP
本報記者姚麗萍路上看見棄嬰,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抱回家,還是撥打110?在幾個登記申請收養的家庭之間,究竟怎樣的家庭最有可能收養成功?若『兒童福利優先原則』寫入國家大法,『袁厲害式』的收養悲劇是否還會發生?
2005年至2012年底,上海市收養登記中心共辦理1500個家庭的收養登記,其中170多個家庭收養成功。記者就『收養問題』采訪市婚姻(收養)登記管理處負責人陳佔彪。
『兒童福利』應有國家立法
如果『兒童福利優先原則』寫入了國家大法,『袁厲害式』的收養悲劇就可以避免。
袁厲害能在20多年裡收養100多個孩子,除了她本人的善心,還在於當地收養福利機構的缺失。也正因為沒有政府主持的兒童收養福利機構,棄嬰孤兒從各個地方源源不斷地被送往袁家。
為什麼會沒有兒童福利機構?當地財政貧困是一個原因,公共財政在捉襟見肘之際,『兒童福利優先』沒有國家大法的強制規范,有限財政就更不會『優先』用於『兒童福利』。
尷尬之際,出現了可以分擔『政府責任』的袁厲害,袁厲害作為個人的『收養能量』就被無限放大。但,個人如何能承擔如此重負?悲劇也就難免發生。
『只有將「兒童福利優先」明確寫進國家大法,纔能切實保障兒童權益——即便公共財政再有限,地方政府也不能不建設兒童福利院;棄嬰、孤兒也不能被隨意送給私人或者民營機構。』陳佔彪說。
『收養等候比』為1/9左右
2005年起,上海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開始為兒童福利院孤兒辦理收養登記。『目前,上海「收養等候比」為1/9左右。』陳佔彪說,這意味著,9個家庭申請登記收養,大約會有1個家庭成功收養。
收養一個孩子,的確不是收養一只流浪貓或者流浪犬,讓一個孩子享有基本的權利,得到應有的呵護,接受良好的教育,有尊嚴地成長,這些都對收養家庭的資格提出了不少要求。
『雖然「兒童福利優先」尚未成為國家大法的法定原則,但依據《收養法》,我們還是要在具體的收養環節設置中保障「兒童福利優先」。』陳佔彪說,從2006年起上海就開始了收養後的考察制度,也就是說,政府收養登記機構不僅要在申請收養階段對申請家庭進行考核,在取得收養權之後,收養機構還要繼續對收養情況跟蹤考核。
『畢竟,收養孩子只有善心是不夠的;要讓孩子健康成長,收養家庭不止需要有意願,更需要有能力。』陳佔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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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家庭若有收養意願,究竟該具備哪些條件,纔有可能成功?市社區服務熱線962200接到過不少收養諮詢,這裡舉2個案例予以說明。
案例1——收養家庭該具備哪些條件?
董女士來電諮詢:她是一名外地來滬人員,與丈夫一起在上海生活工作了多年,一直未生育孩子。最近她通過朋友得到一個消息,在本市某醫院有一名出生不久的女嬰被生父母遺棄了,她很想收養女嬰,不知道是否可以。
熱線告知:公民收養子女,根據收養對象的不同,要符合不同的條件,比如,夫妻雙方年滿30周歲、夫妻雙方收養意見必須一致、有扶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等。如果董女士符合收養條件,可以到各個區縣的民政局收養登記部門提出收養申請。根據董女士反映的情況,醫院如果無法聯系到女嬰的生父母,應及時先將女嬰送至當地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查找女嬰的生父母或直系親屬。確系為查找不到生父母,公安部應將女嬰移送至本市兒童福利機構。需要說明的是,董女士不能私自收養,必須到民政局收養登記部門提出申請,走合法的收養途徑,纔能為孩子取得合法的身份。
案例2——精神病患者的孩子是否『孤兒』?
林先生來電諮詢:他的一位遠方表妹患精神疾病多年,前不久丈夫又因大病去世,夫妻倆有一個12歲的孩子。這個孩子能否算是孤兒,能否被其他家庭收養?
熱線告知:法律意義上的『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林先生表妹的孩子顯然不是孤兒,只是因為孩子的母親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做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如果孩子的其他直系親屬不具備或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這個孩子可以作為『本市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通過合法的收養途徑,與收養家庭建立收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