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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互動】 @市高院:北京擬規定慈善組織不公開捐贈使用信息可罰3萬元。日前,《北京市慈善事業促進辦法(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草案規定,本市建立全市統一的慈善信息平臺,方便社會公衆免費查詢。慈善組織未按規定公開接受捐贈信息、捐贈款物使用信息等信息,最高將被罰3萬元。
@一中院:上海銀監局回覆我院司法建議,表示將加強對商業銀行發行信用卡的監管力度。近年來,我院受理的信用卡詐騙犯罪案件呈現快速增長態勢。我院在案件審理中發現,部分商業銀行存在對持卡人的資信審覈不嚴、信用卡的動態風險管控不力等問題。爲此,我院向上海銀監局發送司法建議。
@市高院:我國修改勞動合同法加大勞務派遣用工限制。日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爲防止勞務派遣濫用引起損害勞動者權益,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法,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的限制,並對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進一步明確。
@市高院:日前,上海出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並將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瞭解,今後單位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中有違法行爲,不僅單位要受罰,主要負責人也應受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案件聚焦】
@黃浦區法院:兒子因感情受挫在工作場所自殺,父母要求認定工傷。康康是本市某遊輪公司廚師。某日,康康在其工作的遊船上與女友通了番電話,兩人在電話中發生爭執,康康一時想不開從遊船跳入黃浦江中溺水死亡。事後,康康父母因申請認定工傷遭拒絕遂訴至法院,提出康康在工作地點溺水身亡,應屬工傷。被告區人保局辯稱:經被告調查覈實,並有證據證明康康跳江溺水身亡是屬自殺,不屬於工傷。黃浦法院審理後認爲,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自殘、自殺等非因工作原因的不應認定爲工傷。
@徐彙區法院:女友與他人發生紛爭,男友知曉後,竟然連夜奔到對方家中爲女友出氣,還砸壞兩部手機。日前,男子肖成被徐匯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普陀區法院:丈夫突發腦梗,不想拖累妻子起訴離婚被駁回。結婚18年,突發腦梗喪失了勞動能力,韓先生不願拖累妻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市高院:稱借款已還但未通過測謊檢驗法官判被告歸還8萬元。近日,長寧區法院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法官綜合分析在案證據,並結合心理測試結論,對案件作出判決:被告應返還原告借款8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案件受理費及心理測試鑑定費共計10900元由被告承擔。
@浦東新區法院:鬆動的空調外機防護窗從7樓墜下,砸到了騎電動自行車回家的馬先生,造成他鼻子及右眼皮膚受傷。馬先生向空調外機防護窗的所有人林女士及小區物業公司協商索賠不成,遂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和林女士連帶賠償其醫療費等各項損失。 (更多精彩內容詳見t.xin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