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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何欣)小魏懷孕5個月時接到公司通知說不用再來上班,並被停發工資,近日剛剛坐完月子的小魏特意從河北老家來京起訴公司維權,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魏訴稱,2012年2月,她到某公司當文員,月工資1800元,一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但仍堅持工作。當年8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某找到小魏,說爲了她和胎兒好,讓其不用再來上班,並明確說明即便小魏再去上班,公司也不會再給其發工資。小魏再三要求繼續上班,可單位還是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今年1月,剛剛坐完月子的小魏起訴公司維權,要求對方支付自己工資、社會保險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款項共計1.8萬元。對此,公司辯稱,小魏因懷孕於2012年3月自行離職,雙方約定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工資1260元,社會保險以現金形式已支付原告,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不同意小魏的全部訴訟請求。房山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