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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去年本市協議離婚人數再創新高,共有30315對夫妻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比2011年增加了2512對。在離婚人數逐年上升的同時,婚姻維繫時間也在持續“走低”,婚齡最短的甚至不足一個月。婚姻家庭指導專家提醒婚姻當事人,婚姻不是兒戲,需要用心經營。
據本市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統計,在去年的離婚人羣中,衝動型離婚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大,尤其是“80後”羣體,衝動型離婚現象甚至佔到30%以上。市民政局婚姻處處長楊俐向記者講述了一個真實例子:一對小夫妻結婚不久,因爲做飯的事情鬧得最後要離婚。到登記處工作人員詢問離婚理由,女方生氣地說:“包餃子時,我一人忙乎,等忙乎完了,讓他準備碗筷吃飯,他卻‘抱’着遊戲不動地。”聽了女方的話,男方也不示弱,“離就離。”工作人員勸說半天,也沒能說動,最後,這段不到一個月的婚姻就這樣瓦解了。
近年來,本市離婚率連續出現增長趨勢。以和平區爲例,2010年以來,有3000餘對夫妻辦理了離婚登記,平均每天有近4個家庭解體。離婚人數增多,同時,離婚當事人呈現婚齡低、年齡低、80後多、再婚者多的特點。
本市婚姻家庭問題諮詢專家劉青建議,有離婚衝動的當事人,在選擇離婚之前,要處理好五個“期”:一是情緒冷靜期。冷靜地思考自己的婚姻是否到了瀕臨瓦解的地步,難道真的與對方過不下去了嗎?二是時間緩衝期。把離婚的事先放置一邊,試着把注意力投入到工作或其他活動中。三是重大矛盾澄清期。夫妻心平氣和地坐下來,相互溝通,爲對方提供一個澄清誤會的機會。四是分居思考檢驗期。先分居一段時間,看看自己是否適應離開他(她)的生活。五是專業協助調整期。尋求婚姻諮詢師或輔導員的幫助,讓他們幫助自己度過婚姻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