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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郄建榮
雲南省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號稱是保山市最大的招商引資項目,同時,也是雲南省的重點建設項目。《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發現,該項目不僅存在政府私自減免數億元土地出讓金的問題,而且該項目至今沒有拿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開工許可證,但卻已開工建設數月。
7宗地塊招標只是幌子
2012年3月22日,雲南省保山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通過國土資源部的政府網站公開發布了保土儲公告〔2012〕4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公告稱,根據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受隆陽區人民政府委託並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保山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7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這7宗國有建設用地包括遠征路東側、正陽北路西側等七個地塊,面積爲624.4695畝。按照公告確定的出讓起始價計算,平均每塊地畝均價格爲46.79萬元、46.91萬元及56.30萬元。
最終金華茂華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華茂華)取得了該7宗地的土地使用權。
按照公告公開的出讓起始價計算,金華茂華要支付3.12億元才能取得該7宗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據記者採訪瞭解,金華茂華是浙江省金華市一家民營企業。當地知情人告訴記者,金華茂華絕對不會交如此鉅額的土地出讓金,“如果要交這麼多土地出讓金,他們就不會來這裏投資了。”知情人說。
招標前已籤內部協議
當地有關部門提供給記者的資料顯示,早在2011年7月,保山市隆陽區政府就與金華茂華簽訂了《中國·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投資協議》。根據協議,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當地人更多地稱之爲保山義烏國際商貿城)總用地1400畝,其中,40%用於商貿城及其綜合配套用地,60%土地用於住宅開發。協議明確,1400畝出讓土地的綜合出讓地價爲32萬元/畝,合計價款4.4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協議用括號的方式註明,1400畝建設用地分三期進行開發建設,其中,第一期供地600畝,地價20萬元/畝;第二期供地400畝,地價30萬元/畝;第三期供地400畝,地價52萬元/畝。
在土地出讓金收取上,保山市隆陽區政府採取了陽奉陰違的做法,表面上執行的是公開招標土地出讓價格,實際上執行的是隆陽區政府與金華茂華簽訂的協議價格。
土地出讓金少收數億元
按照保土儲公告〔2012〕4號公告,每畝地的出讓價格是46.79萬元、46.91萬元及56.30萬元,實際上隆陽區政府是按照每畝20萬元的協議價來實際徵收土地出讓金。僅開工建設的第一期,保山市就少徵收土地出讓金2.1236億元。
根據隆陽區政府與金華茂華簽訂的協議,1400畝土地的總土地出讓價款爲4.48億元。按此協議出讓價格,至少有數億元的應上繳國庫的土地出讓金通過隆陽區政府的一紙協議流失。
商貿城項目無證開工
《法制日報》記者去年年底在保山採訪期間,曾到保山國際商貿城一期建設現場瞭解情況,記者看到施工現場一片繁忙,顯然工程已經建設了不下數月。
就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的土地問題、施工許可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分別採訪了保山市隆陽區國土資源局的楊副局長以及保山市建設局建設管理科的楊科長。對於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土地出讓金是否有兩套方案,隆陽區國土資源局楊副局長表示,她不清楚,只知道是通過招標掛牌出讓的。關於是否交齊土地出讓金,楊副局長表示,也不清楚。《法制日報》記者曾就土地出讓金是否交齊專門到隆陽區國土資源局覈實,但在隆陽區國土資源局等了近兩個小時也沒等到結果。
就保山國際商貿城有無施工許可證,記者曾電話採訪保山市建設局楊科長,楊科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保山市建設局未給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發過施工許可證。當記者反覆追問,該項目是否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他明確表示,肯定沒有施工許可證。
據《法制日報》記者在當地瞭解,金華茂華因未交齊土地出讓金,至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未拿到。
就土地出讓金如何返還,當地知情人稱,通常隆陽區政府會先讓金華茂華交齊公告確定的土地出讓金,然後再按照隆陽區政府與金華茂華簽訂的協議價格將多出差價部分返還給金華茂華。
在保山市,記者曾採訪金華茂華的林副總經理,他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已被列爲雲南省重點建設項目,“市委書記李正陽非常重視這個項目。”林副總經理稱,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沒有任何違法違規問題。
據林副總經理提供給記者的有關介紹該商貿城的一期快訊中披露,2012年7月15日,保山市市委書記李正陽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領導曾專門視察該商貿城建設情況。李正陽在視察現場要求保山市各部門“克服困難、改變觀念、全力以赴做好該項目的配合工作,並希望茂華集團和中建二局(項目施工方)全力配合,加速項目建設。”
保山國際商貿城項目確實是保山市市委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這個項目完全是市裏面說了算,我們只是照着執行。”隆陽區國土資源局一位負責人這樣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審計署曾查出9城市變相減免土地出讓金近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