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邢東偉通訊員劉洪記海南省儋州市少年鄭某龍因校警懷疑其盜竊老師錄音機,找校警討說法時將其砸死,潛逃18年後投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3年。
1994年2月4日,在儋州市新州鎮第一小學讀書的鄭某龍,聽說校警鄭某(歿年56歲)懷疑其盜竊老師的錄音機後非常氣憤,便找其討說法。雙方發生衝突後,鄭某龍用腳踹中鄭某的胸部,又用石塊砸其左胸部。鄭某於當晚22時許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