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1月14日訊記者李立我國首個保護職務發明人合法權益的專項政策出臺。國家知識產權局等12個部委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近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務發明人合法權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實施的若乾意見》。
《意見》提出了8項保護職務發明人合法權益、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實施的具體措施。即鼓勵單位與發明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支持發明人受讓單位擬放棄的知識產權,鼓勵發明人參與知識產權運用實施,保障發明人的署名權,提高報酬比例,合理確定報酬數額,及時給予獎勵和報酬,保障特定情形下發明人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在提高職務發明的報酬比例方面,《意見》提出,在未與職務發明人約定也未在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報酬的情形下,國有企事業單位和軍隊單位自行實施其發明專利權的,給予全體職務發明人的報酬總額不低於實施該發明專利的營業利潤的3%;轉讓、許可他人實施發明專利權或者以發明專利權出資入股的,給予全體職務發明人的報酬總額不低於轉讓費、許可費或者出資比例的20%。
《意見》要求,國有企事業單位和軍隊單位要建立發明創造報告制度、職務發明相關管理制度、職務發明獎勵和報酬制度,以明確單位與發明人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意見》還就完善保護職務發明人權益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如下要求:完善發明人獎金和報酬的財稅政策,將職務發明相關因素納入考評范圍,對職務發明人權益保護情況納入考核指標,建立職務發明人維權援助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