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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袁定波本報見習記者張昊
『歡迎郭老師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掛職副主任。』今天下午,簡短的歡迎儀式後,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選任交流掛職的學者、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鋒正式走馬上任。
幾乎同一時間,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盧建平、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輝、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凌、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卓澤淵、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相繼走進他們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辦公室。
從法學專家學者到最高法審判庭以及內設機構副職領導,角色轉化,無論對6名學者還是掛職單位都是新挑戰,如何纔能華麗轉身?
3人分任審判業務庭副庭長
『我將盡快轉變角色,深入了解審判工作。』6名學者中,姚輝任職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盧建平任職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長,薛剛凌任職最高法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從學者到法官,他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首批學者掛職最高法,是2012年7月《關於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雙向交流機制以來,又一重要舉措。
建立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校雙向交流機制指導思想在於實現法學理論與審判實踐的有效結合。姚輝認為,與教師教書育人、學術研究的主要任務不同,法官主要是通過審判活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審判思維與教研定式,難免存在客觀差別。所以,要盡快轉變角色,適應人民法院的審判或調研工作需要;盡快進入角色,迅速有效地發揮法學專家學者的積極作用。
『法律實踐是職業法律家的真正搖籃。』學者們表示,應該以實際行動推動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積極將法學理論知識、法學研究成果轉化服務於司法解釋、司法政策及案件審理等具體工作。開展司法實踐的理論論證,積極結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對審判工作實踐的創新舉措進行調查研究和疑難攻關;密切關注和有效應對社會重大疑難典型案件的處理;適應時代要求和社會發展規律,切實做到以用促學,以學促用,為審判工作服好務,為公正司法作出貢獻。
3人為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理論功底紮實、學術造詣精深、有行政領導經歷……6位學者無一例外有著過人之處。最高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選拔交流專家學者的主要依據是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專業能力較強,一般應為應用法學領域學術帶頭人;符合法官法或公務員法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並符合任職回避的規定;所在單位推薦同意;具有行政領導經歷或具有司法實務經驗等。
在6名學者中,盧建平、薛剛凌、卓澤淵曾入選『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盧建平在刑事政策、犯罪學等領域科研成果較多;薛剛凌長期從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教學工作;卓澤淵先後在西南政法大學、中央黨校任教並擔任教學領導職務,兩次為中央領導集體講課;姚輝在民商法領域學術成果頗豐,曾兩次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十大教學標兵』;郭鋒長期從事法學理論研究與教學工作,在民商法、證券法、金融法領域學術成果較多;李曙光長期從事司法制度及破產法教學和研究工作。
掛職學者同享其他副職權利
『法學界專家學者是推進我國法治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們將充分利用這個平臺向專家學者學習,進一步提高法學理論水平和科研能力。』對於『新來報到』的同仁,最高法行政審判庭庭長趙大光很是期待。
據了解,6名學者將在最高法掛職鍛煉兩年。在掛職期間,他們將參與所在單位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與其他副職享受同樣權利,可出席有關會議、參加司法政策研討、司法解釋制定、重大案件研究、司法改革論證等工作。交流掛職期間,專家學者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統公務活動中使用掛任職務,不得以律師、顧問等身份參加有關訴訟活動。
實行掛職交流的方式加強法學院校與審判機關的合作,對於專家學者和掛職單位都是一個新事物,專家學者需要有一個角色轉換過程,掛職部門也有如何進行協作配合的問題。如何縮短這個過程實現互利共贏?
『根據交流掛職工作特點包括專家學者可利用的時間,在聽取和尊重他們意見的基礎上,安排好適合於他們分管或者參與的工作。重視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作為長期從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往往比較關注實務問題的解決和個案的處理,對於法學理論研究以及如何運用法學科研成果指導審判實踐,往往投放的精力不多,下功夫不夠深。將盡可能多地邀請他們參加法律制定征求意見、司法解釋起草、司法改革和專題研究,重大疑難案件研討等活動,認真聽取和征求他們對於審判業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趙大光表示。本報北京1月14日訊
攝影/羅宵制圖/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