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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區出臺規定:不準用公車接送領導幹部上下班。”1月13日20時50分,新疆哈密廣播電視報總編輯縱華在新浪微博發佈了這樣一條微博。雖然這條微博不到30字,卻引發網友的關注、轉發和評論。新疆都市報記者採訪瞭解到,這只是哈密地委、行署出臺改進工作作風12項規定中的其中一條。
1月8日,哈密地委委員(擴大)會議召開,往年會期爲兩天,今年會期壓縮至1天。1月11日,哈密地委、行署出臺了《改進工作作風十二項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這一條:“領導幹部上下班不得公車接送。開展綠色辦公活動,倡導用電高峯時段每天少開兩小時空調;推廣使用節能環保降耗的辦公設備;開展綠色出行活動,重大節假日期間,除值班備勤外,其他公務用車一律封存;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專門機關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
除此之外,《規定》要求,到基層調研每年應不少於60天,要輕車簡從;簡化迎送、接待,調研點一律不懸掛標語、彩旗,也不得通過顯示屏等製作和顯示歡迎標語,不安排羣衆迎送,不刻意擺放花草,合理安排彙報會,注重調研實效。
哈密地區把每年3月確定爲地區“無會月”,並減少其他會議活動數量,精簡合併會議。不發放不必要的文具,嚴格執行會議活動用餐和住宿標準,嚴禁發放紀念品,嚴禁地區內各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嚴格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同時精簡文件簡報,改進新聞報道,規範出國(境)和外出考察學習活動,地委委員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不題字、不作序,不擔任社會組織和雜誌刊物的名譽職務,對外接待工作不超過45分鐘。
哈密地委祕書長、地委辦公室主任王毅告訴記者:“下一步關鍵是抓好落實,執行好、貫徹好規定。一是領導要帶頭,要以身作則,規定不能做的,堅決不做,爲大家做出表率;第二是領導機關要帶頭,令行禁止,爲基層爲各個方面做出表率;第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公佈檢查的情況,接受羣衆監督,接受社會監督。”
從1月14日起,哈密地區紀檢委抽調相關人員,對《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我們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特別是對公車私用、領導幹部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的問題進行嚴查。”哈密地區紀檢委副書記周勝兵說,他們已經公佈了監督舉報電話,對羣衆和企業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覈實瞭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聲。(王錫強王昊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