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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月15日專電(記者塗銘)一場拖了一年半的借款糾紛15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當庭審結。從遞交訴狀到開庭只花了不到十天的時間,全部庭審在半個小時內結束,雙方當庭領到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據悉,此案是新民事訴訟法施行後北京市首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
原告劉女士稱,2011年5月,朋友鄂先生以缺少資金爲由向自己借款1萬元,雙方於2011年8月11日簽署協議,約定鄂先生在2011年10月31日前歸還欠款。此後劉女士多次催要,鄂先生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償還,劉女士於2013年1月向海澱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鄂先生立即歸還欠款並承擔訴訟費用。15日,海淀法院對這起借款糾紛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開庭審理,半個小時後,法庭當庭宣佈了判決結果,判決鄂先生返還劉女士借款1萬元,於判決書生效後分兩次償還所有欠款。
據瞭解,1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民事訴訟法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規定之外特別增加了小額訴訟程序的規定,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案情簡單、標的額在當地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以下的民事案件簡化審理程序,實行一審終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