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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陳慶璞烏魯木齊李女士因交通指示燈一直顯示爲紅色,她的車已在路口等了40分鐘,身後車輛排成長隊,喇叭聲四起。有不下10個司機,專門下車,跑到李女士的車跟前,敲打她的車窗,叫她讓道。李女士只好把車一點一點移到了人行道上。並撥打了報警電話。看着一輛輛車從身邊疾馳而過,李女士等了40分鐘後,就硬着頭皮走了。——《羊城晚報》
-真不知道該誇這位大姐還是該笑這位大姐。
-無語,執着的有點不是地兒吧!
-應該表揚,看這遵章守法意識,堪爲表率。
-明顯是交通燈故障,沒必要那麼刻板,應該注意變通。全世界都不可能有40分鐘的紅燈吧。
-因爲不會變通,造成堵車,耽誤了多少人的時間,怎麼算?
-這不是笨,這是守法意識,要是大家都這樣就好了。國人的習慣就是太會變通了。
-萬一闖了,被攝錄怎麼辦,系統可是隻認信號指示的,能識別故障情況嗎?
-我納悶的是,報警那麼長時間爲什麼沒警察到現場,或及時排除故障。
-40分鐘跟等4分鐘唯一的差別就是,已經由一個守法者,變成了搗亂者。
-按照現在的交法我會等,因爲我不知道後面的攝像頭會不會把我拍到。因爲信號燈是亮着的。怎麼證明信號出現意外呢,如果是特殊情況呢?
-在交通信號燈故障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不算違章的。
-誰能告訴我是故障,交通執法者在嗎?
-萬一被攝錄,到時候去處理時,那些人會相信我的申辯嗎?怎麼保證這個時候的攝錄不算違法?
-故障信號燈總會有人報警報修,警方會根據故障記錄清理監控記錄,不會讓駕駛者吃冤枉罰單,如果大家都在故障燈前死等,太愚蠢了。
-說到底還是一個應急機制的問題,怎麼快速處理解決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