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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陳欣昨天,市民張大爺扛着3個包裹打算乘公交時,卻遭到“拒載”。憤憤不平的張大爺打電話投訴:“我給包裹打票爲啥還不讓我上車?”
隨着春節臨近,天津通往交通樞紐地帶的公交車迎來返鄉乘車小高峯;通往農貿或小商品批發市場的公交車,也集中迎來購物人羣。昨日,市民張大爺提着3個包裹在北馬路乘坐600路公交車時,駕駛員告訴他行李超標不能乘車。
對於張大爺的投訴,客管辦回覆稱,在通往周邊農貿批發市場和通往大衚衕商品批發市場的831路及北馬路沿途的各路公交車上,都出現過這種情況,有乘客誤以爲無論帶多少東西,只要給物品購票就可以乘車,但根據相關規定,公交司機的做法並沒有錯。
根據《天津市公共汽車管理服務標準》,當乘客攜帶的物品重量超過25公斤時不準乘車,物品的體積超過0.12立方米時不準乘車,物品的長度超過1.8米時不準乘車。而且,乘客攜帶物品,需購同程票的只購一張,這就是說,一位乘客只能攜帶符合一張同程票購票標準的物品乘車。攜帶超過了購票標準的行李,就不能乘坐公交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