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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昱安的母親擔心兒子出獄報仇,盼法院能判子死刑,但律師認為陳啃老殺父罪不致死,希望法官能從更高的角度檢視此案。
據臺灣ETtoday新聞網報道,臺灣新北市29歲男子陳昱安拒絕工作,因要錢被拒就將父親砍殺百刀致死,一、二審都被判決死刑。臺灣地區“最高法院”16日展開第3場“生死辯”,陳昱安辯護律師王寶蒞指出,現代年輕人謀生不易,生活環境嚴峻,陳昱安雖啃老弒父,但仍罪不致死,“當啃老族又怎樣?”律師強調司法人看問題應更有高度,盼處陳無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凶嫌陳昱安服完兵役後一直都沒有工作,缺錢就向父母要,因而常被父親叨念,並拿他和兩個弟弟做比較。
2010年9月,懷恨在心的陳嫌持預藏的生魚片刀、菜刀,狂砍老父118刀致死,事後警方還在其房間搜出一份“殺人摘要”,顯示他是有預謀要殺害家人,一、二審都被法院依殺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判決死刑。
但辯護律師王寶蒞認為,法律有局限性,是冷冰冰的,若要判決一個人死刑,司法人應從問題的本身去探討,要用更高的角度來檢視此案。
他從現代年輕人生活艱困角度出發,強調啃老並沒有錯,檢方以殺人摘要指控陳預謀殺人,這與其殺父動機無法建立關聯性。律師建議合議庭判陳無期徒刑,並限制假釋,不要判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