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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在長假和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等因素帶動下,本市小型汽車租賃市場開始升溫,許多市民已開始到租賃公司預定春節假期所需車輛。本報記者張磊攝
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家用汽車的“三包”規定,10月1日起實施。汽車“三包”的出臺,在本市汽車消費市場反應強烈。各方對新規定的出臺都有什麼樣的看法?爲此記者進行了採訪。
消費者問題車能退了
對於家用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絕大多數消費者表示拍手稱快。本市的私家車保有量年年遞增,而汽車“三包”遲遲不能出臺,使消費者維權常常遇到難題。讀者孫先生說:“現在私家車已經廣泛普及,汽車的價值不菲,太需要有‘三包’了,今後遇到汽車質量問題,車主維權時,就有了合法依據。”
讀者張先生對“三包”的出臺更是欣喜,他告訴記者,2010年他曾花20多萬元購買一輛新車,牌照保險等各種手續辦好後,剛剛行駛上路就發現汽車的發動機有異響等問題,找到經銷商交涉,“胎裏帶”的問題就是不給退換,他爲此與經銷商發生爭執,因爲沒有“三包”依據,長達半年的交涉無果,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得到了一點經濟補償,此事給他增加了很多煩惱。他說:“新規定實行後,像他遇到的情況就能換車或者退車了。”劉女士是私家車主,她對汽車新規進行了仔細閱讀,並與同事和朋友進行了交流。“我們大家都覺得新規好是好,但要等到10月1日才實行,太久了,是現在買車呢?還是要等到‘十一’以後?大家很糾結。”
經銷商退換很麻煩
記者昨日在本市幾家4S店詢問一些銷售人員對新出臺汽車“三包”的看法,他們都對汽車“三包”比較關注,對幾個主要的問題,比如“三包”有效期和保修期的規定、退、換車的規定都有所瞭解,但更詳細的內容就不大清楚了。
對於汽車有效期和保修期的規定,這些4S店的負責人都表示能夠很容易的執行,因爲有的品牌車目前在保修時間上,都已經達到了“三包”規定的期限。而對退、換車的問題,他們表示操作起來有難度。目前多數4S店只管銷售,遇到質量問題解決的辦法都是維修。如果退、換的話,必須經過生產廠家的同意,而且因爲汽車退、換涉及上牌照等手續以及“折舊費”問題,還是比較麻煩的。
被採訪的4S店負責人都表示,雖然新規定較之以前他們各品牌車自行的規定有了很大的變化,但在近期他們會組織所有銷售人員和客服人員進行學習,執行起來也會逐步向新規靠攏。待10月1日正式實施時,他們會嚴格按照新規執行。
消協調解難度降低
記者從市消協瞭解到,消協系統2012年受理的家用轎車的投訴有197件,佔交通工具類投訴的71.9%,家用轎車是消費投訴最集中的熱點。主要問題有,車輛交付時存在外觀瑕疵和機器部件故障等質量問題。尤其是針對銷售方只維修不退換的規定,消費者反應強烈。還有如維修方不能查明車輛故障原因,指責“系消費者人爲損壞”,拒絕承擔維修責任。保修期內車輛多次維修仍不能排除故障,且拒絕賠付因維修造成的損失等問題,這些都令消費者不滿。汽車消費質量爭議中,“鑑定難”的問題日益凸顯。市消協的工作人員介紹,沒有具體的“三包”規定,他們一般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解,有時就得“商量着辦”,汽車消費爭議調解起來並不十分順暢。
市消協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正在組織消協系統的全體工作人員對新“三包”進行認真學習,對規定中涉及的每一條款進行仔細研讀。新“三包”實施後,他們可以依據規定進行調解,有了依據後,汽車投訴的調解難度大大降低了,解決起來就能順暢了。但也有工作人員認爲,新“三包”並未涉及“鑑定”問題,應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重視並提供後續保障。
業內人士倒逼汽車質量
據瞭解,天津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擁有230餘家會員單位,汽車銷售企業佔70%以上。對於汽車“三包”爲何歷經多年纔出臺,天津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的副會長兼祕書長尹金平認爲,這正說明這個新規是個非常負責任的規定,是經過政府、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共同努力的過程。消費者購買汽車,不但經濟上付出大,汽車行駛中還涉及人身、財產的安全問題,出臺“三包”規定確實十分必要。
尹金平認爲,汽車“三包”規定對生產者、經銷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包”實施以後,生產者、經銷商可能在經濟上有一點損失,但無形中促進了生產廠家提高產品的質量,自覺地把好質量關。他認爲,“三包”的實施只是一個開始,在實踐過程中還需要不斷完善、補充、提高,使之更加符合中國的國情。尹副會長表示,目前行業協會已要求會員單位認真學習執行新“三包”規定,明確經銷企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更好維護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