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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男子張某因向同居女友索要拆遷補償款遭到拒絕,竟憑自己做過鞭炮的經歷自制了兩枚“炸彈”,投放到女友家中,致女友被炸成輕傷。今天上午,張某在懷柔法院出庭受審。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8月18日晚9時許,被告人張某爲報復與他產生矛盾的劉某,在懷柔區九渡河鎮的花木村,向劉某居住的屋內投放自制的爆炸物一枚,將正在屋內的劉某、蘇某、沈某炸傷,門窗及房屋天花板被炸壞。經鑑定:被害人劉某之損傷構成輕傷;被害人蘇某之損傷構成輕微傷;被炸壞的門窗及天花板價值人民幣800餘元。
法庭上的張某滿頭白髮,對於檢方的指控,張某承認指控並認罪,但他稱是爲了嚇唬女友才扔的爆炸物。被害人劉某今天也到庭參加訴訟,她戴着一副墨鏡,劉某承認與張某是同居關係,兩人是因工作關係認識,後發展爲情侶關係,在劉某處同居。據劉某講,兩人在一起同居3年,張某一直沒有工作,她下班回家時,經常看到張某打麻將賭錢,一輸都是幾百元、上千元,她也沒說過什麼。
2011年,劉某家的房屋因修建公路被佔,拆遷補助近百萬,同時兩人感情出現危機。張某認爲,劉某家蓋房他出了力,而且兩人約定如果拆遷,平分補償款。但劉某在拿到拆遷補助後只給了他1萬元錢。張某在索要部分拆遷款未果的情況下,爲實施報復,決定自製炸彈報復劉某。
張某以前做過鞭炮,懂得做炸彈的知識。張某說,做炸彈用的炸藥是他從劉某家裏找到的,是一些日本侵華時期留下的子彈。而劉某對此稱,她對自己家裏有子彈的事毫不知情。
在自己的住處,張某將子彈拆除,將裏面的彈藥放在了一段水管中,並摻上了鋼珠和射釘槍的釘子,自制成兩個“炸彈”。案發當日,張某來到劉某家,他看到劉某和兒子、兒媳正在屋中打牌,就點燃“炸彈”的炮捻子,從窗戶將“炸彈”扔了進去。當即將劉某炸倒在地。因爲緊張,張某沒能點燃第二枚“炸彈”。此時劉某的大兒子衝出房子,及時制止了張某。
檢方認爲,張某的行爲已構成爆炸罪。刑法規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張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判處。劉某則在法庭上質問張某,爲了此事報復,可以報復她,爲什麼還要報復她的家人。不過劉某也當庭表示,事已至此,她作爲受害人,不再想追究張某。此案今天沒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