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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指出,1994至1995年審批南丫四號的造船圖則時,只省覽『破艙穩性』數據,他解釋,當時法例沒要求必須審核這些數據。香港《明報》
中新網1月17日電香港南丫島海難研訊進入第16日,日前委員會驗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指出,南丫四號船底6個船艙當中,尾部舵機房及艙櫃沒裝防水門,船身當時出現2個破洞,結果海水湧進3個船艙,令船加速沈沒。負責審批南丫四號圖則的海事處退休首席驗船主任黃志堅昨日供稱,據他近日掌握的海事顧問分析報告,縱使2船艙入水,南丫四號亦不會下沈。
據香港《明報》報道,財利船廠1994年申請建造南丫四號時,曾向海事處提交船的『破艙穩性』數據,證明船底任何一個水密艙入水,都可保船只不致實時沈沒。由於專家早前發現南丫四號船尾兩個水密艙沒裝上防水門,委員會連番質問一旦兩個船艙同時入水,船會否下沈。黃志堅表示,據他所掌握一間海事顧問公司去年在海難後的研究,南丫四號即使2個船艙入水,船也不會實時下沈。
審批僅省覽律師質疑
研訊上,黃志堅憶述在1994至1995年間,財利船廠提交申請建造南丫四號的5份圖則,當時的驗船督察梁廣就在總布置圖上列出15點建議,包括要求財利提交南丫四號的『可浸長度』及『破艙穩性』詳細計算方式,供海事處審批。
黃志堅指出,『審批』工作只是省覽,不會仔細審核計算方法,黃亦在圖則上標上『Seen』(已閱)及簽署,證明已經得悉省覽有關文件。
指數據只供存檔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Roger Beresford質疑,一艘載客超過200人的渡輪,竟毋須仔細審閱防沈數據,黃志堅響應稱不感驚訝。因為海事處對其他渡輪如天星小輪、油麻地小輪等都沒有這些要求,而數據只是供海事處存檔。
駐守西灣河水警總區總部的高級警司馮偉建昨日作供,表示水警在海難發生後共派出38艘船只、共200名水警參與搜救,行動直至10月5日纔結束。事發當日,15名潛水員在凌晨時分共進行7次潛水任務,集中搜索下層客艙左方以及在海中搜索,結果發現5女1男共6具屍體,6人都沒穿救生衣,其中包括在船艙中央、被壓在座椅下的死者梁家傑。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