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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今啓動
本報訊(記者嚴建廣通訊員江交宣)輕微交通事故發生時,爲了等到交警、保險公司來處理,不僅耽誤時間,而且有可能因此引發交通堵塞甚至次生交通事故。從今天開始,江門將在蓬江區、江海區率先實施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方案,而新方案也將從今年6月1日起在新會區實施,今後將逐步向各市全面推開。
據交警部門介紹,從統計數據看,在江門市蓬江、江海兩區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有約七八成是輕微交通事故。
今啓動快速處理方案
交警部門介紹,日前,在市交警部門和保險行業協會的共同努力下,商定出臺了《江門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實施方案》,並決定於今日在蓬江、江海兩區先期實施。
記者瞭解到,根據該方案,在道路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只需報警說明事故情況,並按照接警人員的指引對現場進行拍攝取證,就能將車輛及時駛離事故現場,事故當事人經過協商,可約定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之內,攜帶相關證件和拍攝資料,各自駕駛事故車輛前往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辦理,就完成了整個事故的處理。
目前,交警、保險行業協會已在蓬江區建設二路141號8號卡位(南方電網斜對面)設了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服務中心,該服務中心將於今日正式啓用。
不按規定辦理將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符合快速處理條件,但是,事故雙方不按照規定辦理,導致引起道路堵塞或者甚至引發次生交通事故,涉事的駕駛員將被依法處以200元或1000元的罰款。
●釋疑
哪些情形適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各方事故車輛都備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且可以繼續正常行駛的,按照快速處理流程處理。
哪些情形不適用快速處理?
事故中有人員傷亡的,無證駕駛的,酒後駕駛的,駕駛無牌車輛的,駕駛假牌假證車輛的,不適用快速處理程序,事故當事人不得移動事故車輛,應當在事故現場設立警示標誌保護現場,馬上報警並等待交警到場處理。
事故車輛沒有購買交強險的,也不適用快速處理程序,事故當事人報警後,應對現場進行拍攝取證,按接警人員的指引將車輛駛到安全的地方,再等候交警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