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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陶達嬪通訊員/潘宣)番禺區《關於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公佈出爐。按照番禺區規劃,番禺區自今年起未來五年內,將對在番禺就讀的廣州戶籍3—6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等推出一系列財政幫扶措施。
按照《辦法》徵求意見稿,番禺區將集市區兩級財政力量,對轄區內經區教育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幼兒班)、村集體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廣州戶籍的3-6歲的五類幼兒進行每年1300元的財政資助。五類兒童具體包括低保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劣勢子女、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除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及其他優撫對象以外,在經番禺區教育局審批設立的保教費低於300元/月的民辦幼兒園和村集體辦幼兒園就讀且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廣州戶籍3-6歲兒童,番禺區也將給予每個小孩每年300元的財政資助。
按照政策規定,凡是符合條件者可帶齊相關證明材料,每年9月開學時向所在幼兒園提出資助書面申請,並提交低保證、殘疾證或孤兒證明等有效證件。各普惠型幼兒園則需在每年10月1日前,將確認彙總後的資助材料上報所在片區的教育指導中心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