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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18日訊記者吳佳佳報道:衛生部等6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規範(試行)》,縣級以上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採購高值醫用耗材,必須全部參加集中採購。
此次涉及的高值醫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經外科、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外循環及血液淨化、眼科材料等。各地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中選擇,也可以自主選擇此範圍之外的品種。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有資質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採購高值醫用耗材,必須全部參加集中採購。
《規範》指出,實行以政府爲主導、以省(區、市)爲單位的網上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醫療機構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必須通過各省(區、市)建立的集中採購工作平臺開展采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臺和統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