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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馮琳通訊員於翔劉志敏)三名男子合謀製造虛假的機動車撞傷他人的交通事故,分別扮演肇事司機和被撞傷者,先後多次向保險公司詐騙理賠金。案發後,一人被警方抓獲,另外二人主動投案,後退賠全部贓款,日前,三人被本市北辰區法院一審以保險詐騙罪判處緩刑。
2008年起,劉某等三名中年男子經預謀後,夥同他人利用兩輛“夏利”汽車和一輛“華利”汽車,先後4次製造機動車撞傷行人的虛假交通事故,再向保險公司申報,每次騙取幾千元至萬餘元不等的保險理賠金。2010年底,劉某等人再次以同樣手段,分別假扮肇事司機和被撞傷者,製造虛假的交通事故,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未果。被騙保險公司發現可疑後報案。2011年5月至9月間,一名涉案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其他二人相繼主動投案,退賠全部贓款共計3萬餘元,後發還給被騙保險公司。
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作爲車輛的被保險人,夥同他人僞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且數額較大,已構成保險詐騙罪。綜合考慮相關量刑情節,一審判決,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兩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被適用緩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