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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父母患病欠付醫療費,兒子稱自己沒錢無法贍養父母因此被起訴。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已開庭審理此案。
60多歲的孔先生和妻子張女士訴稱,他們長期在家務農,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撫養成人。2003年,孔先生因病殘疾,臥牀不起,長期需要人照料,老兩口獨自支付高額的醫療費。2012年7月,張女士因身患膽結石住院,向親屬借款支付了不菲的醫療費。兩個兒子雖均成年,但一直與他們同吃同住。他們起訴要求兩個兒子每人每月各給付他們生活費800元,並均攤醫療費。
對此,老人的長子表示同意給錢。但次子稱,他月收入約3000元,由於父母不讓他的愛人回家居住,所以他需要在外面租房子花費1600元左右,再扣除給孩子的花費以及自己的花費,沒有錢再負擔父母的生活費。他還提出,父母遲遲不分家,不分給他房子,他沒有固定的住所,無法贍養父母。
庭審中,張女士稱小兒媳婦對她有打罵侮辱的行爲,她的次子表示認可,但稱事出有因。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