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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戚瑩瑩)記者近日從2013年清遠市社會組織年會上獲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全市總共有社會組織990家,其中社會團體470個,民辦非企業單位520個,年檢率爲93%。其中被評爲3A以上的社會組織有12家。
爲培育社會組織,從去年以來,清遠市放寬了社會組織准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除特別規定、特殊領域外,所有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爲業務指導單位;申請成立社會組織,除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需要前置審批外,其他一律取消籌備階段,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成立。
據瞭解,2012年4月開始,清遠市民政局對全市及所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市民政局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根據《清遠市社會組織評估管理暫時暫行辦法》和評估評分細則,從基礎條件、規範運作、能力建設、發揮作用、社會評估等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歷時6個月,對符合評估條件的14家社會組織完成了等級評定,有12家社會組織被評爲3A以上,其中5A的有3家,4A的有3家,3A的有6家,2A的有2家。
據悉,在評估等級有效期內,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獎勵。目前,全市已有10多家社會組織承接了政府部門調查統計、技術培訓、資格審查、公益服務等方面轉移或委託的職能,涉及建築、交通運輸、保險、旅遊、再生資源、船舶等多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