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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鑫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這是我們黨準確判斷重要戰略機遇期內涵和條件變化提出的戰略目標,體現了黨中央對海洋事業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
建設海洋強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分別提出“實施海洋開發”和“發展海洋產業”,國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綱要則先後提出“強化海洋意識,維護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生態,開發海洋資源,實施海洋綜合管理,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和“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在新一輪海洋競爭中,我國在海洋產業、海洋經濟、海洋科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取得長足進步,海洋資源開發能力顯著上升,初步建立陸海資源配置與經濟佈局、海洋近岸開發與遠海拓展統籌兼顧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但是,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建設海洋強國,要站在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海洋不僅孕育了人類賴以生存的氣候環境、自然循環,而且賜予了人類可持續發展的豐富資源、廣闊空間。在21世紀,沿海國家和地區紛紛將競爭的視野轉向海洋,加快調整海洋戰略,制定海洋開發政策,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發展外向型經濟,必須加強對海洋資源的開發,改變資源約束趨緊的局面。
建設海洋強國,還要站在國家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的高度,從保護海洋空間安全出發,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高度關注海洋空間安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適應國家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的新要求。保護海洋空間安全是不斷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的重要保障。各國維護海洋權益、拓展海洋空間的直接競爭愈演愈烈,圍繞海洋資源爭奪和島礁主權、海域劃界、航道安全的爭端進一步加劇。我國的海洋空間安全保護、海洋權益維護面臨十分錯綜複雜的形勢,中國需要樹立維護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空間安全的決心和信心。
作者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廣東海洋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