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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提案
鼓勵捆綁招商、引入民營資本和社會資金,將“站點+上蓋物業”或“線路+沿線土地”捆綁起來統一招商,把作爲準公共產品、收益低下的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開發的各方利益趨於最大化。
——省民進提案
南方日報訊(記者/洪亦宜)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城際軌道交通將成爲公共交通體系的骨幹系統,2020年要建設12條城際軌道交通線,項目總投資約2650億元。但目前的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面臨融資困難,目前在建及今年擬建線路的資金仍然欠缺20億元。省民進集體提案《出臺配套政策,促進軌道交通發展轉型升級》中建議,更好地貫徹落實有關政策,進一步出臺配套政策,以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瓶頸問題。
問題財政投入及貸款遠遠不夠
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目前在建的有廣珠、穗莞深、莞惠、佛肇等6個項目,近期擬開工的還有廣佛環線、廣清城際等7個項目,總投資近1800億元。而如此大規模的項目建設,僅僅依賴鐵道部、省、市、縣區政府的財政投入及銀行貸款顯然不夠。剩餘缺口及沿線市出資部分,要由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融資解決。
隨着進入建設的高峯期,每年需要大量資金用於償還貸款利息,使得軌道交通企業負債率越來越高。省民進在調研中發現,雖然《意見》中提出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換乘站內的土地開發可由省市共同開發,但未將線路走向、站位設置、鋪設方式與資源開發同步考慮,導致土地利用規劃工作滯後;軌道交通建設單位要在全線竣工驗收後才能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因此無法同步變更用地性質、同步設計、同步實施;而且,受到招拍掛途徑取地的政策限制,無法保障各沿線開發公司獲得土地,也就無法滿足開發淨收益全部用於軌道交通項目建設及運營補虧。因此,建設的融資能力較弱。
建議交通建設與開發同步進行
省民進建議,借鑑廣州、南京、東莞等地的軌道交通行業經驗,出臺《城際軌道交通站點與沿線土地控制管理保護條例》,軌道交通沿線各市、縣也應出臺相應管理辦法,明確規劃的軌道交通線路及站場紅線內及站場爲中心、半徑800米左右範圍內的土地作爲控制保護區。
提案還提出,專設“城際軌道交通建設專項基金”,由省財政負責籌集、分配與使用的監管,專項用於城際軌道交通建設、貸款利息補貼、運營補虧。同時,省市國土等相關部門要出臺相應政策辦法,對軌道交通站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報批程序做出具體規定,保證將站點地上地下空間開發與軌道交通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允許功能綜合利用;對於在建線路已納入紅線內的開發用地,可先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通過直接補繳地價方式改變用地性質進行商業開發。
目前,大量民間資本找不到投資項目。提案提出,鼓勵捆綁招商、引入民營資本和社會資金,將“站點+上蓋物業”或“線路+沿線土地”捆綁起來統一招商,達到同步建設軌道交通、同步開發沿線土地,建成或經營後再移交給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把作爲準公共產品、收益低下的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開發的各方利益趨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