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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韓根南記者江躍中)外地來滬務工者丁某酒後尋找刺激,敲砸路邊和住宅小區內停放的數輛轎車,今天上午被閘北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4個月15天。去年9月5日凌晨1時,丁某與朋友一起飲酒後爲尋求刺激,在本市國慶路3弄小區門口及4號樓附近,拳腳踢打及使用木棍、自行車、花盆等物品,任意敲砸停放在路邊及該小區內的轎車,致使數輛轎車不同程度受損。經評估,其中兩輛被砸轎車直接物質損失共計人民幣7193元。當日丁某在閘北區被公安人員抓獲。本案庭審前,丁某分別向被害人吳某、蔡某作了賠償。吳某、蔡某出具諒解書,對其表示諒解,建議對丁某從寬處罰。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丁某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