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忠通訊員華劍王雪蓮)爲更好地銜接修改後刑訴法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的規定,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未檢部門近日與該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共同商議決定,該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在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的情況下,由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安排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志願者在場旁聽,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溝通、撫慰和教育,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