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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詩蕾實習生萬紅潔昨日,記者報道了南昌縣五星墾殖場一藕農近藕塘被候鳥啃食一事。記者獲悉,我市已發生多起野生動物導致當地居民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失的案例,但我省尚未出臺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
昨日,根據記者提供的照片,省科學院鄱陽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華判斷,啃食蓮藕的有30只左右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鶴(及其亞成體),200只左右的二級保護動物灰鶴。“蓮藕含大量澱粉,這種根莖類食物恰好又是鶴類比較喜食的植物。”
其實,像劉持杆這樣的情況在五星墾殖場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五星墾殖場場長楊琦告訴記者,在此之前,墾殖場的一些橘農也曾遭到候鳥的“騷擾”。“每次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也都無可奈何,只能是叫養殖戶自己注意,增派人員看守,對候鳥進行驅趕。”
昨日,記者從南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瞭解到,我市已發生多起野生動物導致當地居民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失的案例。
該局局長楊安告訴記者,儘管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但該項規定同時註明“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出臺具體補償辦法。”
楊安說,由於沒有出臺具體的補償辦法,因此遭受損失的當地居民,往往只能找當地鄉鎮或縣區級政府尋求幫助。“但這種方式終究不是萬能的,補償問題必須要從立法層面解決。我省除了要儘快出臺補償辦法之外,如何認定、如何判別認定依據,都是我們要研究商榷的問題。”而記者瞭解到,在野生動物致害補償方面,我國已有五六個省份出臺了具體的補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