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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用租來的汽車抵押借款5萬元,揮霍一空後無力償還。現該年輕男子因涉嫌合同詐騙已被河西警方刑事拘留。春節臨近,民警提示租賃汽車要走正規途徑,留好租車人的身份信息以杜絕後顧之憂。
2013年1月20日9:00,兩名男子一起走入公安河西分局經偵支隊值班室,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指控另一名年輕男子將其公司價值近二十萬元的“雅閣八代”汽車私自抵押他人。原來,中年男子是本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老闆,年輕男子劉某是該公司顧客,去年11月份,劉某從租賃公司以每月一萬元的價格租了一輛“雅閣八代”汽車,今年1月5日租約到期。然而期滿後遲遲不見劉某還車,在汽車租賃公司屢屢催促之下,劉某終於說了實話,原來他將汽車交給了趙某,他因此從趙某那得到了5萬元的借款。租賃公司老闆當即找到劉某讓他趕緊交還車輛,然而劉某卻表示自己從趙某那抵押出的5萬元已經揮霍一空,一時間已無力償還借款贖回汽車。就這樣,租賃公司老闆氣憤地帶着劉某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調查,劉某是90年生人,一直沒有固定工作,靠幫人跑腿等掙些零用錢,去年10月份他促成一筆生意,掙了十萬多元。這對經濟並不富裕的劉某來說確實是一筆不菲收入,他感覺舒適享樂的生活近在咫尺。於是,劉某租了一套高檔公寓和一輛高檔汽車,購買了金銀首飾,出入高檔娛樂消費場所,開始享受富足的生活。沒過兩個月,十萬多元錢就被揮霍一空。但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要想繼續維持目前的生活消費水平,劉某苦思生財之道。眼看汽車租約即將到期,劉某靈機一動,將汽車抵押給了趙某,借出五萬元錢。劉某近日策劃着,準備用這五萬元錢再去租一輛更好的車,然後再用車去抵押借款。但是,不等他繼續實施下一步生財計劃,資金又已經全部用光。
民警辦案中,發現劉某的法制觀念極其淡薄,在整個調查審訊過程中,劉某態度比較平靜,配合民警工作,但當得知其因涉嫌合同詐騙即將被刑事拘留時,立時驚呆了,在他看來,這不過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債務糾紛,根本沒有觸犯法律。
警方提示:現在有的青少年缺乏法律常識,認爲一些不誠信、欺詐等行爲屬於道德範疇,可以肆意而爲,但是道德是有底線的,那就是法律,任何人只要觸犯了法律必將受到嚴懲。春節臨近,很多人都會選擇租車過節日,民警提示,債權人在簽訂動產抵押合同之前,一定要對抵押物認真核實,查看相關證明材料。因爲合同生效後,一旦發生抵押物所有權紛爭,抵押權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但需以履行義務爲前提。